今年教师节前夕,山东省教育厅公布一组反映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成效的相关数据。据统计,山东已增设中小学正高级教师岗位1.4万个、副高级教师岗位3万个,高校高级岗位比例由37.92%提高至53.6%,教师职称改革全面推进。

据了解,目前,山东已建立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制度,近两年评聘中小学正高级教师1407人,其中农村教师588人,占42%;评聘副高级教师7.1万人,其中农村教师4.6万人,占65%。在农村学校达到一定年限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申报职称。省级层面实现了评审权应放尽放、放无可放。

数据显示,山东师资配置正不断优化。全省教育系统教职工156.77万人,其中专任教师132.8万人。幼儿园、小学教师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者分别达到83.6%、97.5%。初中、高中、中职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分别达到90.8%、99.0%、94.8%。普通高校专任教师中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占总数的63.5%。近三年补充教师中小学教师13.5万人,交流轮岗教师校长达13.2万人。

通过改革举措,全省教育系统编制配备得以充分保障,中小学按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编。教学任务重、育龄妇女多等特殊情况学校按不超过5%的比例适当增加编制;设立临时周转编制2.2万名。探索幼儿园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核定人员控制总量14.9万名,已招聘1.5万人。

教师绩效分配同时开始破冰,山东全面取消教师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要求。各地建立了中小学生均绩效工资增量机制。明确要求高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实际分配总量要在绩效工资总量中占比达到70%,学校创收净收入的50%以上用于教师绩效分配。给予教师或团队科技成果转化收益不低于转化收益总额的70%,不高于95%,由成果完成人自主分配。

数据显示,山东省教师待遇明显提高。2020年,136个县(市、区)均实现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的目标。班主任津贴标准从15元提高到每月300元至1200元之间。乡村教师享受乡镇工作人员补贴政策全面落实,实施艰苦偏远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建成乡村教师周转宿舍3万余套。(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邢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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