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从国家发改委获悉,日前全国新型城镇化试点示范等地区典型做法第一期“加快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出炉,武汉市随迁子女与户籍子女义务教育一视同仁成为全国典型。

市发改委介绍,武汉市的主要做法是将随迁子女人数纳入武汉市适龄中小学生基数,按相同标准开展招生、教育经费划拨、基础教育设施建设等安排。加大学位供给力度,支持接收农民工随迁子女学校建设。将随迁子女列入财政经费保障范围,按户籍子女标准提供财政经费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随迁子女与户籍子女同等享受“两免一补”政策。实行学籍动态管理,只要班级有学位、学生符合入学条件,允许随时插班。统一教学管理、活动安排和考核评价,对随迁子女与户籍子女一视同仁。探索“异地高考”,允许在武汉市就读且取得学籍满3年的随迁子女在湖北省参加高考。

主要成效为,2020年,武汉市中小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超出国家标准800元,基本实现了随迁子女“进得来”“读得起”,与户籍子女享受同等待遇;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人数近14万,其中在公办学校就读的比例超过97%。

据悉,新型城镇化试点示范等地区典型做法第一期“加快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国公布了湖北武汉、广东深圳和重庆市等16个地方的典型做法。(记者马振华通讯员周钢吴远明)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