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6日讯(记者高毅哲)记者今天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决定开展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
《通知》要求,各高校主管部门和高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各高校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统筹,指导高校开展好专项行动,认真组织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和后续督促整改工作。各高校要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完善高校实验室分级分类和危险源管控分级管理体系,以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为抓手,以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为目标,掌握防范实验室安全风险的主动权;要扎实开展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做好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发生,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科研环境。
《通知》明确,各高校应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教育部、其他中央高校主管部门、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按各自职能分工,组织专家对所属全部高校开展进校检查工作。
《通知》指出,教育部根据前期检查情况,联合其他中央高校主管部门和各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安全检查入校回头看,重点检查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安全隐患整改横到边、纵到底、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中国教育报》2022年04月07日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