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河南省教育厅了解到,为推动“双减”工作落实落地,河南省将全面推进课后服务工作列入省委常委会“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项目,并印发文件通知要求,加大对课后服务工作的财政保障力度,切实减轻人民群众教育负担,保障教师合法权益。

河南要求,各地要建立完善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制度,可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要按照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落实管理主体和财政支出责任,加大对课后服务工作的财政保障力度,切实减轻人民群众教育负担。鼓励财力较好的地区采取财政补贴方式对学校开展课后服务给予经费保障。

河南提出,对于确需收取课后服务费的,各地要抓紧制定收费标准,按照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充分结合当地实际,从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实际需要出发,综合考虑实际成本、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财政补贴情况和学生家庭承受能力等因素,提出合理收费标准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执行。课后服务收取的服务费,必须纳入学校财务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严禁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挤占。严禁通过家长委员会、培训机构等收取课后服务费等。

河南强调,为保障教师合法权益,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有关部门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考虑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因素,把用于教师课后服务补助的经费额度,作为增量纳入绩效工资并设立相应项目,不作为次年正常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对聘请校外人员提供课后服务的,课后服务补助可按劳务费管理。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应作为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张利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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