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应配AED急救器材、“开校门”时间保障家长接送、课后托管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近日,《广州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提交广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诸多保障校园安全的措施得到细化。

安者非一日而安也;危者非一日而危也,皆以积渐然,不可不察也。只有时刻管理好校园安全的每一个变量,才能解好校园安全这道难题。《草案》正是通过完善学校安全制度,增强对校园安全每一个变量的可控性,化解不确定性,着力为学生的健康成长织密织牢安全防护网。

细读《草案》内容,可以发现两大特色。其一,“全面开花”。当下校园安全工作面临的种种现实问题,都能在《草案》中寻得“解答”。对于家长最为关切的安保问题,《草案》提出,“学校应当安装与110接警平台联网的一键式报警装置”“在学校的放学重点时段和重要路段,实行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高峰勤务机制”。对于越来越受重视的心理健康问题,《草案》规定,学校应当设置心理辅导室。

其二,力求长效。此前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一阵风”式治理于校园效果难以持续,还需着眼长远,做好制度建设。针对校园欺凌问题,《草案》提出设置欺凌举报专线,制定学生欺凌防治制度,成立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委员会;针对教职工管理,《草案》明确了教职工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制度。另外,《草案》还提到,学校应当建立多元化事故风险分担机制,完善校方责任保险及附加无过失责任保险制度,并提倡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自愿为学生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制度设计好了,落实是关键。而落实,需要内外合力。“内”,即学校要“软硬兼施”,勤练内功。一方面,以新要求为标准,重新审视学校各项硬件设施,该增加的增加,该调整的调整;另一方面,也要强化对教职工及学生的安全教育,帮助他们提升安全素养、学会自我保护。如配备AED急救器材后,学校不仅要组织培训,教导如何使用,更要进行实战演练;再如与建立学生欺凌防治制度相“配套”,学校还应不断完善对学生的规则教育和生命教育,让学生树立规则意识,学会尊重他人、尊重生命。

而“外”,不仅是指监管部门发力,亦指来自有关各方的助力。校园安全从来不是学校单方面的事情。于监管部门而言,要加强对学校日常监督,督促学校及时处置安全隐患,强化事前防范;于医务工作者、法律界人士、心理工作者等专业人士而言,要更多地走进校园,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帮助学校培训有关人员,并给予学生专业引导;于家长而言,也要尽到监护责任,并通过家校合作等积极配合学校工作,为校园安全建言献策,帮助学校不断筑牢“安全防火墙”。总之,守护孩子们的安全,每个人都责无旁贷。

(胡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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