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双减”政策背景下,近期,多地再提教师轮岗制度。例如,武汉市提出继续推进义务教育教师交流,均衡配置教师资源,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北京市也要求教师实行轮岗制,跨校、跨学区流动。

对于教师轮岗制度,教育界并不陌生。为了给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打造优秀教师队伍,提升教育质量,促进教育优质均衡,上世纪90年代,就有一些地区在尝试用城市教师交流到农村的办法解决农村师资紧缺和教育质量不高的问题。在试点探索的基础上,2014年9月,教育部、财政部等联合下文,提出从当年开始,力争用3至5年时间实现县(区)域内校长教师交流的制度化、常态化。此后,各地纷纷出台了实施文件并进行了相应的探索尝试。

生源和师资是决定一所学校办学质量的两大关键。如果说通过多校划片等可以基本实现生源的均衡,教师轮岗则可以有效实现师资的均衡。但是,此举牵一发而动全身,绝不是让教师“流动”起来这么简单。在“双减”政策的大背景下,应该好好总结此前的经验,保证轮岗初衷的实现。

首先,要明确轮岗的目的是为了推进教育均衡,让所有学校获得良性发展,不是简单的“削峰填谷”、搞平均主义。之前推进教师交流轮岗过程中,通常规定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交流轮岗比例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各地各校情况存在差异,如何在保持流动性以有效“帮扶”薄弱学校的同时,又能维持优质学校教育教学的延续性,达到共同发展进而实现优质均衡,有必要在原则范围内给予学校一定的自主性和灵活性。

其次,出台具体的轮岗方案时,不能罔顾校情和教师的个体情况搞“一刀切”。几年前,教育部普通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课题“城乡教育一体化建设脉络下校长和教师流动的途径、机制和成效研究”,曾组织对东部某发达省份某县10年来校长教师轮岗交流政策政策执行状况展开详细调研。调查结果显示:工作地点离家远、家人离不开照顾、担心政策没有延续性是排在前三位的因素。一些地方推行“名校”教师全员参与轮岗,应充分掌握了解教师的实际情况,并切实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其三,教师的劳动具有复杂性,如何衡量评判是个难题。各校因校情不同,客观上也导致了一定的差异。一旦教师真的大轮岗起来,能不能实现区域内教师由“学校人”向“系统人”的转变?面对这些问题,区域内的工资待遇、职称晋升、奖惩激励、监管督导等制度理应实现基本统一。

教师轮岗是推进教育均衡、让家长和学生免于择校之困的好办法。好事要办好,推动过程中必须切实关注上述问题,唯其如此,才能行稳致远。(胡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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