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济南市聚焦义务教育均衡优质、高质量发展,在推进作业管理与改革、深化减负提质,加大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治理力度,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方面做了积极而有益的探索。2019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作业管理与改革的意见》,具体明确了学校、教师、家庭、社会等各方责任,提高作业的教育性、针对性、多样性和科学性;出台并实施《济南市学校深化减负提质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行动计划》,促进学生成长“五育并举、全面发展”;坚持“内外监管、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开展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治理、“回头看”以及利用不平等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等6项9次专项治理;建立了信息公开、“黑白名单”制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机制。

面对全市学校体量大、学生数量多、培训市场火爆的现状,济南市教育局在落实双减工作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与全国各大中城市义务教育现状类似,在减轻义务教育学生负担和校外教育培训负担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作业统筹管理和监控机制还需要完善,科学高效的课堂教学还没有形成整体推进态势,不合理的作业给学生带来的压力仍然存在,课后服务在满足家长和学生多样化、个性化需求,促进学生综合素质拓展方面还有待持续完善。一些校外培训机构超标超前培训、虚假宣传、过度营销,使得学生被动参与,不仅加重学生课外负担,还增加家庭经济负担,引发全社会焦虑。尤其是受教育执法依据不足、监管执法力量薄弱、部门联合执法难度大以及审批监管体制影响,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还存在办学许可范围的依据与监管主体不够明确,造成无证办学现象屡查不止,培训信访投诉问题时有发生,资金链断裂风险持续存在等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

为全面贯彻中央深改委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坚持育人为本、源头治理、系统整治、综合施策。济南市教育局围绕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不断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围绕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不断探索科学高效的学生评价机制,围绕强化品德责任意识不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确定了科学有效实施双减、持续净化教育生态的工作思路。坚持从深化党史学习教育、为民办实事的高度,增强对减负提质、作业管理工作的理性认识,促进教育质量提升和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切实把落实好“双减”工作作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载体和具体行动,作为解决广大家长急难愁盼问题的有力举措,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作业负担、校外培训负担,让学生的学习生活回归校园,健康成长。下一步,济南市教育局将进一步摸清现状、有的放矢,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见成效:

一、科学有效减负

要科学实施中小学生作业减负,在尊重教育教学规律,尊重学生发展需求和个性化差异的基础上,聚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高作业质量,推行分年级分学科作业统筹的管理机制,实行分层作业、弹性作业,增强作业的针对性、实效性,深化以作业研究为突破口的课程建设与课堂教学方式改革,系统、科学、合理发挥好作业的育人功能。要探索提高课后服务水平的实施路径,不断完善课后服务的时间设置、内容形式、师资指导,优化服务质量,提升服务能力,为学生提供全面优质健康的校园学习服务;要从严规范,强化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坚决整治“无证办学”“超纲教学”“提前教学”“超时授课”等违规办学行为,着力管控好培训内容以及收费形式和价格,推动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服务平台建设,对培训机构资金流向进行动态监管,进一步强化线上线下培训机构规范管理,形成良性有序的治理环境;要坚持效果导向,压实管理责任,坚持“刚性约束”和“柔性管理”相结合,注重工作实效,提高工作精准化精细化水平。

二、综合协同治理

要构建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正确认识孩子成长规律和发展现状,理性设置对孩子的期望值,积极配合支持学校和教师正确行使教育管理权利,避免“校内减负、校外增负”。要建立校外培训治理综合协调机制。成立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将民办培训机构涉稳风险纳入重点风险监管范围,动态监管,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要合法合理实施校外培训监管执法。进一步强化属地管理,明确监管职责,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监管综合效能。

三、健全督导评价机制

要构建作业评价有效机制。强化作业“质”与“量”的过程性监控,将作业管理作为中小学生学业负担监测和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的重要内容。要与规范办学行为相结合。建立中小学规范办学转办督办、随访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认真做好调查、核实、整改、反馈,并运用量化评价、信息化手段,有效提高规范管理的效率和水平。要发挥政府教育督导职能。结合国务院督导局开展“五项管理”实地督导督查,对学校办学行为监管实现全覆盖,对落实不力的学校及时提出督导意见并督促整改。通过综合治理,切实使作业负担减下来、校外培训热度退下来、家长经济负担降下来,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创设良好教育环境。

四、持续优化完善监管举措

按照“双减”文件的要求,联合市有关部门制定全市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区县教育主管部门落实好治理工作任务。市、区县两级教育主管部门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对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全面使用教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加强教育行政部门与金融部门的合作,推进全市培训机构监管服务平台建设,探索通过建立学杂费专用账户、严控账户最低余额和大额资金流动等措施加强对培训机构资金的监管,进一步推动民办培训机构规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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