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重庆日报》报道,重庆市政府与南京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有关区县(园区)与南京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南昌大学签署落地协议。
此举并非地方政府与知名高校合作的首例,较早进行探索的是处于东部沿海地区的深圳市。如今越来越多的西部省份不断加强与全国知名高校的战略合作,是一个可喜的好现象。
地方政府与高校合作,要建立在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的基础上,即地方政府充分利用高校的教育、教学与科研资源来发展经济,高校则把地方作为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和应用示范的平台。重庆与5所高校的合作各有侧重,各取所需。例如,南京大学将根据重庆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全市战略发展规划、区域经济发展、科创中心建设等提供决策咨询、评估和论证服务,主要发挥重庆市整体发展智囊团的作用。中国农业大学将重点围绕西部大开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等开展理论和应用研究、政策咨询与规划等活动,助力重庆市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实施。
长期以来,我国地方政府、高校、区域社会三者互通的运行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并没有相应的第三方组织机构来协调地方政府与知名高校之间的关系。进入新时代,无论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还是加快推进地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需要地方政府主动出击、主动“联姻”,使高校的优质资源得以最大化、最优化利用。
地方政府带着诚意,积极与高校寻求合作,既可以从宏观角度入手,也可以在微观层面展开。在宏观层面,地方中长期发展战略、城市建设规划、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及企业创新、城市经济圈建设、新型智库建设等,都可以涵盖其中。微观层面可以是双方合力解决具体的实际问题,如地方政府帮助高校解决部分毕业生的就业问题,高校也可以帮助地方政府发展城市智能化建设等。通过合作,地方政府完善了城市基础建设,更好地为民服务,高校也在服务过程中充分了解了区域社会的需求和发展趋势,并据此调整人才培养目标、学科方向、专业结构、课程体系,加强实践教学,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
地方政府与高校合作的本质是不同资源要素的优化组合和更好流动,通过合作来弥补各自资源要素的短缺,这是合作开展的深层动力。但要实现双方深度、持续、稳固的战略合作,必须建立在法治的基础之上,最终落实在优秀人才的培养层面。地方政府应建立科学合理的宏观调控机制,从完善立法、政策制定等方面对高校参与地方经济发展予以全面支持和条件保证。高校也要做好长远规划,量力而行,真正以高质量的教学、科研来发挥社会服务的职能。
重庆与5所高校的战略合作,其中重点之一就是人才交流培养方面的合作。例如,西南交通大学将围绕重庆产业发展规划,聚焦“高、精、尖、缺”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开展人才交流和培训。华中师范大学将以联合实施项目、对口培养人才等方式,与重庆师范大学、长江师范学院等高校共同培育一批重点学科。当地方政府有与高校“结亲”的满满诚意和踏实行动,高校带来的“彩礼”足够丰厚、足够诱人,这门“亲事”想必更容易取得圆满的结果,最终造福一方百姓,实现地方与高校的高质量发展。
(作者系渤海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