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统计,目前湖南、江苏、云南、河南等省已将美育科目作为正式考核内容加入中考范围,四川、宁夏等省区相继发布消息,将开展美育中考或扩大试点范围。有部分学生、家长担心,包括音乐、美术在内的美育,对天赋的要求颇高,可能会导致一种因为先天差异而产生的不公平。
近日,《光明日报》刊发报道,采访了相关专家、基层教研员、部分省区教育厅负责人,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回应。专家表示:对于审美体验与应用的能力、艺术专项特长等相对主观的评价,应当基于美育中考的性质和目标,确立合理评价标准。“唱歌考试不能只看学生声音好不好听,首先看学生敢不敢唱,歌唱时自信不自信。”
客观来讲,美育是学校教育必不可少的环节。作为人文素养的一部分,对美术、音乐等艺术知识有基本的了解,也符合现代理念下的教育期待。
此前,尽管大部分学校都开设有美育课程,但因为没有纳入评价指挥棒,从学校到学生都对其缺乏足够的重视。美育课和体育课的处境也类似,经常“老师不舒服”,被其他主课占用。将美育纳入中考,也就和升学挂钩了,学生、家长、学校不重视也得重视了。
美育进中考,最值得关注的问题在于评价。知识类课程当然也会受天赋影响,但更多地取决于后天努力。而美育则不同,声线、形体甚至是弹钢琴要求的手指长度,很多几乎是难以通过后天努力改变的先天差异。美育如果过于着重于技术性评价,可能会造成一种因为天赋所致的不公平。
而后天条件差异,更可能加剧这种不公。家庭的经济状况有差异,众所周知的是,艺术教育从来都是笔不小的开支。如果美育评价对艺术能力提出过高要求,可以想见,个体因素难以主导的成绩差距会进一步放大。而用更宏观一点的视野看,城乡之间的艺术资源差距同样不小,地区间也可能因此产生教育公平的失衡。
因此,对于美育评价来说,素养比技术更重要。美育应当集中在艺术素养的培育,即可以通过普惠的、成本可控的教育投入实现。在美育的评价里,更着重于培养学生对艺术常识的了解、艺术欣赏的意识,避免过于拔高美育的技术要求,避免形成因为先天条件和家庭经济状况而产生难以逾越的屏障。
从目前已经试点的情况看,各地也确实更着重素养考察,有的设定了分值上限,探索美育在教育评价里的合理位置。以江苏为例,淮安将音乐美术各以满分5分计入中考总分,据教育局负责人介绍,考试难度不大,考核内容主要是音乐美术基本知识和基本素养,音乐、美术的总分10分中,学生的平均分在9分左右;南京则根据分值区间设计了从A等到D等几个等级,过程性评价(每学期考核平均分)占到60%,避免一考定成绩。
考察美育的效果,本身是很有难度的。毕竟艺术评价往往是主观的、感性的,而课程评价却是理性的、数字化的,二者如何衔接,仍需要下很多细致功夫。比如,美育减少了艺术能力的要求,但如果又回到书本背诵、知识记忆的应试套路,公平是公平了,恐怕也有悖于美育教育的初衷。
美育教育其实是给教育改革提出了一个不小的难题。如何妥善设计课程,平衡教育资源,公平合理考察,这依然值得各地深入思考并不断探索。(易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