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税务总局、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印发了《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是落实“双减”政策文件精神,强化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又一重大配套举措,将起到从源头上有效预防“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的重要作用。

一、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的背景和意义

预收费是校外培训机构普遍采取的一种收费模式,这种收费模式在保证培训机构资金流动性的同时,却给学员及家长带来了巨大的“退费难”风险隐患,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如,培训机构将预收费作为金融杠杆,盲目扩大规模,导致资金链断裂,无法履约;培训机构非正常停业导致“退费难”“卷钱跑路”问题时有发生。这些问题若放任不管、任其发展,将严重损害了家长的利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2021年7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强化培训收费监管,通过第三方托管、风险储备金等方式,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进行风险管控,有效预防“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而《通知》的出台,则进一步明确了学科类和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的监管对象,银行托管和风险保证金的监管模式及具体要求,对各地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指导性。

二、行之有效的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模式

《通知》不仅要求对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实行全额监管,还将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纳入监管范围,实现了全覆盖。同时,考虑到各地实际不同,《通知》提出银行托管和风险保证金两种预收费监管模式,供各地选择,体现了科学性和灵活性的统一。第一种监管方式是采用银行托管模式开展资金监管。首先,遴选出符合预收费资金银行托管条件的银行,为培训机构开立唯一资金托管专户,将培训机构全部预收费纳入监管专户管理,能最大程度保障预收费资金安全。其次,预收费采用银行存管模式便于实行一课一消,精准管理,实现托管资金拨付与授课进度同步、同比例,减少退费纠纷,有效防止校外培训机构私自挪用预收费,造成后续退费难的问题。《通知》提出的另一种监管方式是风险保证金监管模式,保证金额度和监管要求由各地确定,但最低额度不得低于培训机构收取的所有学员单个收费周期(3个月)的费用总额,由于按照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这将在最大程度上维护学生家长权益。有理由相信,随着《通知》的落地,将有效杜绝挪用和“卷钱跑路”的隐患,破解退费难题。

三、有效防范风险的预收费监管机制

做好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需要相关部门协同配合,才能实现预期目标。此次《通知》强化部门协同管理,形成监管合力,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能要求,细化了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注重风险防范预警,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实现教育行政、金融管理等相关部门定期共享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信息,及时研判风险情况,并根据风险程度,向社会发布风险预警;注重行业自律,校外培训机构应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管要求,主动报送从托管银行获取的有关资金监管账户、大额资金变动、交易流水等信息。

总之,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从资金流入、资金沉淀、资金划拨等各环节都要进行全过程监管。《通知》将线上和线下、学科类和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都纳入监管范围,从预收费规范、预收费托管、退费规范、相关政府部门监管职责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构筑了制度性的“防火墙”,文件的出台能够有效预防培训机构“违规提前收费”“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有效监控资金动态,保障资金安全,切实维护群众利益。(首都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教育经济与管理研究所所长 薛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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