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谢你如此精彩耀眼,做我平淡岁月里星辰”,陈粒的歌道出了很多人追星的感受:星者如光芒,指引我前行。

“明星”在古代多指启明星,以星喻人,说明了这类人拥有两个特点:一是自身出众的才华和能力使其发光发热;二是他们的光芒能够吸引和影响许多人。“星者”与“追者”本是相互成就的关系,“追星”应成为粉丝受明星影响自我提升的过程。然而,某些不理智的追星行为令人感到不解、诧异,甚至愤怒。这促使我们思考:什么样的明星值得追随?怎样才是正确的追星?

我们不是不需要明星,而是需要德才配位的明星。老戏骨如陈道明、斯琴高娃,用几十年的时间打磨演技,他们的表演震撼人心;贡献之大者如袁隆平、黄旭华,“干惊天动地事,做隐姓埋名人”,为千万中国人创造岁稔年丰、安居乐业的幸福生活;还有许许多多的平凡英雄——医生、警察、教师、外卖小哥……在岗位上发光发热,温暖到更多人,这才是“明星”应有的品质。

粉丝应遵守法律和道德,在追星过程中获得成长与提升。使用非法手段获取偶像行程后进行“围堵”“跟踪”“偷拍”,无视真相在网络上做键盘侠、造谣谩骂,把为投票而购买的奶制品全部倒掉——这些行为都只是为了获得存在感和快感。被偶像吸引,学习新的技能、培养新的爱好、结交新的朋友,在偶像的正确价值观影响下成为更好的自己,这才是良性的追星。在这个过程中,明星与粉丝双向奔赴、彼此提升、共同提高。

奥黛丽·赫本曾说:“我当然不会试图摘月,我要月亮奔我而来。”“不会试图摘月”,是她经历重重磨难后对待生活的态度,而“要月亮奔我而来”,则是不断沉淀自我、反思进步后的底气。作为新时代的年轻人,我们要具备理智清醒的头脑和独立思考的能力,既不能盲目抵制、视追星如洪水猛兽,也不能盲目跟风、沉湎于虚幻的自我满足中,要向榜样学习,成为星光下更优秀的自己。(彭宇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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