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上海市教委在其官网上发布了《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学2021学年度课程计划及其说明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严禁学校组织中小学生参加任何形式、任何范围的联考或月考。

《通知》明确提出,严禁对小学一至三年级进行全学区、全区范围的任何形式的学科统考统测(包括学业质量监测)。严禁对四至八年级进行全区范围的学科统考统测;各区若要进行学业质量监测,每学年不超过1次,且只能随机抽样监测,随机抽取的学生比例不超过本年级的30%。

《通知》指出,根据市教委有关文件的要求,小学生学业评价严格实行等第制;小学阶段不进行期中考试或考查;小学一二年级可进行期末考查(一年级不得进行书面考查);三四五年级期末考试仅限语文、数学两门学科,其他学科只进行考查,考查形式可灵活多样,严格执行等第制。

初中除语文、数学、外语学科可举行期中、期末考试以外,其他学科只进行期末考试或考查;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学科采用开卷形式(或以开卷、闭卷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考查;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学科应加强动手实验能力考查;信息科技、劳动技术、体育与健身、艺术、音乐、美术学科只进行操作、应用和实践性的考查。

《通知》提到,根据教育部和有关部委的文件精神,中小学要坚持开设好廉洁教育、生命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健康教育(含青春期教育、预防艾滋病教育和毒品预防教育等)、国防教育、民防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环境教育等专题教育。

此外,《通知》要求2021学年上海全市小学阶段进一步全面实施“快乐活动日”,鼓励各区在总结小学“快乐活动日”实施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在初中学校实施“快乐活动日”的试点工作。(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魏其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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