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黑龙江省出台《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要求探索将艺术类科目纳入中考改革试点,将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纳入学生发展评价指标,各级各类学校不得通过设置奖金等方式违规争抢生源。

《方案》要求,完善教育生态考核评价机制。不得下达升学指标或以中高考升学率考核下一级党委和政府、教育部门、学校和教师,不得将升学率与学校工程项目、经费分配、评优评先等挂钩,不得通过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方案》明确,改革学校评价,推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完善幼儿园分类评估体系,重点评价幼儿园科学保教、规范办园、安全卫生、队伍建设、克服小学化倾向等情况。制定普通高中办学质量评价标准,主要评价学生全面发展的培养情况,突出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开展学生发展指导、优化教学资源配置、有序推进选课走班、规范招生办学行为等内容。

加强“双高计划”建设过程管理和成效评价,探索高职专业认证,引导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推进职普融通改革,建立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合作机制,开展高层次学徒制试点。支持职业院校开展社会化职业技术技能培训,将承担职业培训情况作为核定职业学校教师绩效工资总量的重要依据,推动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加强“双一流”建设过程管理和成效评价,以“双一流”建设引领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完善师范类院校质量评价体系和绩效考核办法,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校设立教育评价、教育测量等学科专业。探索开展应用型本科评价,有序推进工程类、医学类、师范类等专业认证。改进本科及研究生教育教学评估,建立分层次、分阶段、分类型的评估体系。

《方案》提出,全面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建立健全师德失范行为通报警示制度,发布师德师风负面清单,设立各级各类学校师德师风举报平台。建立健全失信惩戒机制,对违反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教师坚决实行“零容忍”,严肃查处有偿补课与介绍生源、收受礼品礼金、言行不当、学术不端等问题。对出现严重师德师风问题的教师,探索实施教育全行业禁入制度。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考核办法,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倾斜,向教学一线和教育教学效果突出的教师倾斜。高校领导班子成员每学期至少给学生讲一堂思政课或形势政策课。

《方案》提到,改进中考体育测试内容、方式和计分办法,形成激励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有效机制;探索建立学校美育评价制度,开展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把中小学生学习音乐、美术、书法等艺术类课程以及参与学校组织的艺术实践活动情况纳入学业要求。探索将艺术类科目纳入中考改革试点。改革中小学综合素质评价,将德智体美劳全面纳入学生发展评价指标,切实扭转单纯以学业考试成绩和升学率评价中小学教育质量的倾向。

进一步完善中高考改革方案,创新中高考命题方式,增强试题开放性,减少死记硬背和“机械刷题”现象。加快完善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建设和使用办法,逐步转变简单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的招生模式。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健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办法。深化研究生考试招生改革,加强科研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考查。各级各类学校不得通过设置奖金等方式违规争抢生源。

《方案》还提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带头扭转“唯名校”、“唯学历”的用人导向,建立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以岗位需求为目标的人才使用机制,改变人才“高消费”状况。完善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聘办法,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作为限制性条件。落实职业学校毕业生与普通学校毕业生同等对待政策。推动用人单位以岗定薪、按劳取酬、优劳优酬,建立重实绩、重贡献的激励机制。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