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我国首次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正式开考。据司法部消息,本次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考场设在广东省深圳市、珠海市和香港特别行政区。考试结束后,将实行统一评卷,考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预计于今年9月30日前公布,应试人员可在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

此前,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取得内地执业资质和从事律师职业试点办法》规定,我国在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肇庆市九市开展试点工作,试点期为3年。

考试合格的人员,经广东省律师协会集中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即可以向广东省司法厅申请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由广东省司法厅颁发律师执业证书(粤港澳大湾区),办理适用内地法律的部分民商事法律事务。

在业务范围方面,港澳律师们可办理的诉讼案件为位于上述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的高级、中级、基层人民法院和有关专门法院受理的民商事案件。(记者/陈伊纯尚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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