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考试将于7月23日举行,根据省招委会《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黑龙江省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指导方案》)和《关于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指导意见》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切实保障我省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考试疫情防控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生参加考试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龙江健康码为“绿码”;
2.不属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已判定为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或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人员;
3.不属于因疫情管控处于隔离期、医学观察期或其他限制流动人员;
4.考前10天有国(境)外旅居史,并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
5.考前10天如有发热、咳嗽、咳痰、咽干、呼吸困难、呕吐、腹泻、嗅觉或味觉减退等疑似症状的考生,需尽早去医疗机构排除新冠肺炎后方可参加考试。
二、考前,考生要详细了解考试和管控要求
考生应在考前10天(7月13日起)进行自我健康监测,自行测量体温。下载并填写《黑龙江省2022年特岗教师考试考生健康承诺书》(以下简称《健康承诺书》)《黑龙江省2022年特岗教师考试考生健康监测卡》(以下简称《健康监测卡》)。
1.考前7天有疫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需落实7天集中隔离,并提供第1、2、3、5、7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管理时限自离开风险地区之日起算)方可参加考试。
2.考前7天有疫情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需落实7天居家隔离,并提供第1、4、7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管理时限自离开风险地区之日起算)方可参加考试。
3.考前7天有高、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区)的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离开疫情发生地所在县(区)后3天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次采样至少间隔24小时)方可参加考试。
4.所有考生需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或电子版)方可参加考试。《核酸检测报告》以采样时间计算,7月21日及以后均视为有效。
5.建议考生根据防疫要求,提前到达考试所在地,以免出现无法如期参加考试的情况;同时减少社交活动,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
三、考中,考生要主动配合落实考试和防疫规定
1.考生入场时须提供48小时内由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以下简称《核酸检测报告》),《核酸检测报告》为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纸质报告或经“龙江健康码”、“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在线实时查询调取的电子报告。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考试当天,考生应至少在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进行入场验证,在规定区域内接受体温测量和身份验证,考生之间应保持1.5米以上间距,考生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如考点有特殊要求按考点要求执行)。非低风险地区、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
3.考试当天,考生凭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核酸检测报告》、《健康承诺书》、《健康监测卡》参加考试。考生进入考点时,需现场扫描“龙江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测量体温。如体温≥37.3℃的考生,需进行体温复测,仍不合格的,经考点现场专职医疗人员综合研判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
4.考试当天,考生按考点入场要求,完成“龙江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扫描后,需将手机交于随行人员或放在指定位置,考场内严禁携带手机及电子设备。
5.考生如考试过程中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应及时上报考点工作人员。经研判后,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将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使用备用试卷、答题卡参加考试。
四、考后,考生要按照考点要求,安全撤离
考试结束后,考生需佩戴口罩,带好自己的随身物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隔离考场考生考试结束后按卫健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要求执行。
五、其他要求
1.各市(地)招生考试机构、考点可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在《指导方案》基础上制定具体实施细则。考试工作人员是否需要做核酸,按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执行。
2.本次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不同地区具体措施可能会有所不同,请考生密切关注省卫健部门和考点所在地区最新防疫要求,及时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和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接收或查阅考试通知,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