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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李大林通讯员颜海涛)日前,《徐州市基础教育促进条例》正式颁布实施。《条例》包括总则、资源供给与保障、教师队伍建设、教育治理、评价与监督等内容,共计8章52条。
江苏省徐州市副市长吴昊表示,《条例》在内容上注重全面贯彻新时代教育政策法规,与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衔接,对《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等重要文件精神进行归纳吸收,并写入学校和教师减负、“双减”、家校共育等内容,将政策要求上升为法规规定。
针对教育投入相对不足、学龄人口持续高峰、教师结构性缺编等制约基础教育发展的瓶颈问题,《条例》规定,各级政府应建立健全基础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做到两个“只增不减”。
针对教育资源缺口问题,《条例》规定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教育资源预警机制,会同资规部门编制中小学(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组织或参与中小学(幼儿园)新改扩建设计和竣工验收,并对配套建设的中小学(幼儿园)提出“四同步”的要求。
针对教师结构性缺编、综合素质亟待提高等问题,《条例》规定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会同教育主管部门落实教职工编制标准,合理核定教职工编制,动态调整教师总量,促进乡村和城镇薄弱学校教师培养,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等。
《中国教育报》2022年07月09日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