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岛市坚持优先发展、提前布局,加强政策供给、资源保障,努力拓展教育优质资源覆盖,着力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坚持制度先行、规划引领,加大学位供给保障力度。制定实施《青岛市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年)》,重点加强新建功能区、城乡结合部新建居住区等重点区域学校的设点布局和建设,加快实施主城区校(园)舍改造,制定学校建设实施方案,逐项确定建设主体、资金来源和开竣工日期等,全力保障中小学、幼儿园学位供给。健全教育建设用地优先保障机制,严格落实教育设施配套标准,明确市直各部门责任分工,落实规划、建设、验收、移交等环节要求,努力保障配套园与居住区同步规划、同步供地、同步达到建设条件、同步建设施工、同步竣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六同步”。建立教育设施布局规划落实情况月调度、季通报制度,严格项目调整备案程序,用好督查、调度、约谈、通报等手段,强化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新建、改扩建项目的督促检查。三年,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236所,提供学位13.81万个;2022年开工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40所,推动竣工50所,预计提供优质学位8.07万个。

坚持城乡一体、精准施策,补齐薄弱学校办学短板。推进乡村幼儿园改造提升,对150所农村薄弱幼儿园进行园舍加固维修、食堂改造、老旧装修更新、盥洗室和厕所建设等,进一步改善办园条件,推动镇中心园全部达到省示范园标准。推动实施“美丽乡村学校建设项目”,推进10个强镇筑基省级试点镇工作,并在全市一半以上的镇设立市、区试点镇,完善干部教师配置、课程建设、办学评估等支持政策体系,推动乡村中小学“小而美”“小而优”。推进城区中小学办学条件达标项目,推动中小学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体育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以及网络多媒体教室,音乐、美术、综合活动实践室等专用教室达标,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西海岸新区获评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先行创建区。

坚持做优增量、用好存量,推动教育资源扩容提质。实施新建中小学高起点发展行动,建立新建中小学校长、教师跟岗培训制度,提前一年为新建中小学遴选、配备校长和教师,探索“一长多校”办学模式,推动将新建的100所学校办成优质学校。实施初中学校强校提质行动,通过“揭榜挂帅”选聘校长、强基计划向初中延伸、培育一批教师领军人物等措施,对50所具有发展潜力的初中学校进行集中打造,并带动周边小学提升办学水,努力办好家门口学校。实施联盟办园、集团化办学改革增效行动,优化改革推进机制,实行“捆绑式”评价制度,安排专门经费,对新吸纳成员校的市级普通学校教育集团给予最高10万元资金支持,对年度专项评估获得优秀、良好等次的市级普通学校教育集团给予25—100万元奖励,对实验取得重大突破的项目给予专项奖励,充分调动集团化办学积极,促进优质教育资源有效拓展。目前,全市幼儿园联盟办园参与率达到100%,中小学集团化办学覆盖率达到40%,农村273所薄弱中小学与城区265所优质学校结对发展。

坚持引育并举、严管厚爱,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健全教师队伍配备机制,建立以在校在籍就读学生数量为依据、适时核定编制的教师补充机制,保证入学高峰期各学科教师配备与学生增长同步。研究制定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来青任教政策,实行“面试前置”和统一招考、自主招聘“双招”方式,提升新招聘教师质量。健全教师队伍培养机制,制定实施名师名校长培养引进行动计划、青年教师“菁英计划”和新入职教师连续五年培养计划,推动优秀教师梯队发展,全市现有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6人、齐鲁名师名校长165人。健全教师队伍管理机制,全面推行定工作岗位、定工作量、定工作职责、全员竞聘“三定一聘”教师管理改革,出台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有效激发教师队伍内生动力。健全教师荣誉体系,持续开展优秀教师休养活动,实行教师荣休制度,不断提升教师的职业幸福感、获得感和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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