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通讯员 张紫欣 记者 刘盾)为了给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提供充足见习机会,提高就业见习的规范性、吸引力,深圳市开展“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帮助广大青年通过见习积累经验、及早就业。见习期间,用人单位按每人每月2500元的标准,支付就业见习补贴。
据介绍,“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十部门联合实施,全年将募集不少于100万个就业见习岗位。为鼓励企业吸纳见习人员、提供见习岗位,深圳市明确,用人单位实际只需按最低工资标准的30%承担见习补贴,余下部分由政府承担,即用人单位承担708元,政府承担1792元。
深圳市用人单位符合条件的,可自愿申请补贴。其中包括用人单位组织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16至24岁本市户籍登记失业青年和失业港澳青年参加本单位就业见习(以下统称为见习人员);见习人员未在该单位缴纳过社会保险费(工伤保险除外);用人单位接收当期见习人员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在职职工总人数的10%;用人单位应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或工伤保险;每周见习时间不超过40小时等。
对见习期未满即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政策延续至2022年底。就业见习补贴采取事后补贴方式,每名见习人员补贴期限累计最长不超过12个月。用人单位于见习活动每满3个月后的20日内提出申请,也可于见习期满后的3个月内一次性提出申请。
除了落实必要的见习条件和安全健康的见习工作环境外,见习单位还应当选派业务骨干,按照不超过1:3的比例,为见习人员配备见习指导员。见习单位应配备上岗所需的设施、设备,对见习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技能培训和日常管理,加强见习场所的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