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国事,事事关心;家法、国法,法法入耳。2022年1月13日,大邑县北街小学全体教师在学术厅共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本次学习由学校法律顾问伍德福律师主讲,伍律师从总则、家庭责任、国家支持、社会协同、法律责任几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精彩的解读。

伍德福律师讲到,《家庭教育促进法》不仅明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同时,还规定了家庭教育的内容。比如,要求家长培养未成年人树立维护国家统一的观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养家国情怀;培养未成年人良好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意识和法治意识;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导其珍爱生命等。

伍德福律师还以朱子家训、曾国藩家书为例,强调良好的家风,完整的家庭影响着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和家风,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实施落地,改变了家庭只是学生课堂的延伸、家长只是学校老师助理的状况,彰显家庭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将家庭教育从学校教育的附庸地位解放出来,真正实现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为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提供更加充足、有力的法治保障。

最后,学校校长郑俊红做总结,并对全体教师提出要求:1.提高思想认识,明确法律颁布的重要意义;2.做好普法宣传,让《家庭教育促进法》深入每一个家庭;3.结合工作实际,切实提高自身法律素养,提高学生法律素养。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国家正在构建家、校、社三位一体协同育人的良好机制,《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施行,为家长提供了很多家庭教育的新方法和思路,同时也让教师更加明确了学校的权责,下一步,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将成为学校工作重点之一。(张红)

大邑县北街小学,教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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