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奖励不重基本待遇保障,优秀教师招不来。”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教育政策研究院执行院长张志勇建议改革和调整中小学教师业绩奖励体系。
这两年,张志勇调研发现,有的县(市)高考奖励额度很大,动辄高达数千万元,这些奖励的发放都是根据当年所谓高考成绩确定的。现在,各个县市的高中布局很不平衡。为了追求高考升学率,优秀师资和生源越来越向个别最优秀的高中集中。这样,在一个县域内,高中布局就形成了所谓的“金字塔”形态。
然而,由于县里把大量的钱都用于每年的高考成绩奖励,已成为沉重的财政负担,很难拿出更多的钱用于提高教师工资待遇。张志勇在调研中发现,有些地方,刚刚入职的本科生教师工资只有2700元,本校毕业的省属师范大学毕业生都不愿意回母校工作,只好招聘地方综合学院毕业生当教师。
“这为当地高中教育的健康发展埋下了极大的隐患:教师素质越来越差,怎么能办好教育!”张志勇告诉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要求: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正确政绩观,不得下达升学指标或以中高考升学率考核下一级党委和政府、教育部门、学校和教师,不得将升学率与学校工程项目、经费分配、评优评先等挂钩,不得通过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因此,张志勇建议,建议改革和调整中小学教师业绩奖励体系,要保证教师业绩奖励资金来源,科学确定教师业绩奖励额度、标准和方案。
“中小学教师的业绩奖励固然要看教学业绩,但要充分考虑以下因素:一是要把本校学生身心健康素质,特别是体质监测结果纳入全校教师业绩奖励考核系数。二是要考虑每所学校学生学业成绩的增值水平;三是要突出教师教学业绩的团队奖励,特别是学科教研组、行政班等教学集体的奖励,而不是仅仅奖励毕业年级的学科任教教师;四是要重视对教师工作量的考核评价,包括教师承担的教学、科研、管理和学生等工作。”张志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