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生育”成为今年两会热点,很多代表委员的提案、议案都与生育政策调整相关。如全国人大代表田春艳建议在鼓励二孩的背景下,适当延长产假至6个月;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金李建议实现强制男性陪产假;全国人大代表、华南师范大学教授林勇呼吁夫妻合休产假等。

现实中,无论是一线城市,还是广大农村,育龄人口普遍呈现生育意愿下降的现象。“不想生、不敢生、不能生”成为很多家庭的困扰。面对人口形势、生育观念的深刻改变,“关照”女性的生育政策,似乎也到了全面调整的时候。

必须承认,新生命到来后的那段时间,不少妈妈身心疲惫,需要更多时间休整,恢复身心,适应母亲这一新身份。延长产假,无疑能缓解女性的燃眉之急。实际上,随着二孩政策的全面放开,全国已有多个省份将产假延长至158-180天不等。6个月产假,已是不少女职工真实享受到的福利。石家庄更是在《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提出,经用人单位批准,女职工哺乳期可休假至婴儿满一周岁。

可面对政策大礼包,不少女性却面露难色,担心这一旨在解除后顾之忧的好办法,执行中会不会打折扣,变成可望不可即的画饼?甚至适得其反,变相催生女性就业危机,加剧女职工权益“流产”?还有人担心,一味延长假期,女职工是否更难融入瞬息万变的职场,降低职业敏感性,与社会生活脱钩。

这几年,女性求职就业环境似乎越来越难,一方面要经历怀孕生产的不易,更多承担喂养抚育的重担,另一方面屡屡遭遇就业歧视和晋升天花板,无形中加剧了恐婚恐育的社会情绪。

这样的担忧,植根于真切的现实土壤。当代社会职场压力倍增,岗位竞争激烈。很多用人单位为了避免“性别亏损”,在招聘条件上层层设障,想方设法对女性求职者关上大门。网络上有不少人抱怨,延长产假、月经假等表面上的软福利越多,女性遭遇的职场歧视反而越重,用人单位愈发将女职工视为负担和麻烦。

正如国家卫健委在针对《关于夫妻合休产假的建议》的答复中指出的,从根本上解决女性在职场上的“弱势地位”,仅依靠产假政策的变革是不够的,需要各相关部门综合施策,解决制约生育养育的多方面因素,才能真正营造有利于女性发展的职业环境。

想要化解理想与现实的差距,破除女性群体有产假不敢休的怪圈,需要全新审视职场环境和人力成本分担机制,避免政策落地效果南辕北辙。

首先,女性职工的生育成本,不宜全部转嫁在用人单位身上。应由政府出面加大投入,优化生育保险等相关机制,为企业兜底,用真金白银的付出,鼓励生育养育观念的转变。

其次,想要搬走女性身上的“压力山大”,在“生育”政策上发力只是最后一环。只有积极消除男女职场不平等待遇,实现女性生育与职业发展之间的平衡,对求职女性及重返职场的妈妈们给予更多的机遇和宽容,才是破解女职工“恐生”的关键。

最后,倡导更多男性参与抚养育儿,实现夫妻合休产假,避免“丧偶式育儿”,促进育儿责任的公平分配。别让养孩子变成女性一方的重担,面对产假延长的呼吁,女职工才不会再喜忧参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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