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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蒋亦丰)日前,浙江发布山区26县和海岛县“县中崛起”行动计划,明确到2025年县中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显著提升,县中教师“乐教安教善教”机制更为健全。
在学生层面,全面落实公民办普通高中同步招生和属地招生为主政策,严禁各种方式的跨区域“掐尖”招生。严格按照初中毕业生人数分配到校指标,分配比例不低于招生计划的60%。“中学生英才计划”扩大至山区26县和海岛县,每年每县推荐若干名优秀高中生,接受浙江大学、西湖大学等高水平大学为期1—2年的科研实践培养。面向县中开展中学生高校科学营活动,每年每县选拔若干名优秀高中学生参加为期一周的高校学习生活体验。省内部分本科高校实施地方专项招生计划,每年面向山区26县和海岛县定向招生。
在教师层面,配齐配强县中教师,禁止挤占县中教职工编制或长期借用教师。禁止发达地区、城区学校到县中非正常调动校长和教师,未经调出地组织人事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从县中调动校长教师的,取消调入学校及其教育主管部门各类评优评先资格。实施“县中崛起”校长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对县中校长和教师开展全员培训。按照“定向推荐、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原则,为山区26县和海岛县培养一批省特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并实行“戴帽下达、人走帽留”的管理机制。
在学校层面,各地要采用“一校一案”制订本地县中现代化创建方案,推动县中分类办学改革试点,通过整合课程、教学、评价、资源配置等综合方式推进县中多样化优质特色发展。深化山海协作,通过政策引导、双向选择的方式,开展多种形式的县中帮扶工程。浙江省教育厅将会同各设区市教育局,组织省内优质普通高中与县中开展联合办学或对口帮扶,确保每所薄弱县中至少与1所优质普通高中结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