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有人呼吁“请读现代诗”时,很多人会自动放弃自己进入现代诗的权利,因为“现代诗”在许多人眼里成了难懂的代名词。我在2011年开始讲授诗歌写作课之前,也曾认同上述读者的做法,那时作为一个诗人,为了维护写作的纯粹,是不愿意当众谈论作品的。我那时认为,谈论会丢失现代诗的深刻、神秘,最好像学禅那样,让读者面对作品自己去领悟,悟到多少是多少。本来讲写诗课于我,是写诗之外不得已的选择,没想到却打开了理解现代诗的另一扇大门。

现代生活中“残留”着

诗歌的人类学需要

把现代诗供奉在象牙塔里,令普通人无法染指,只是现代诗初期的一时之选。对习惯阅读传统诗的人,那时新创的现代诗太怪异,形式很扎眼。波兰女诗人辛波斯卡在诺贝尔文学奖演讲词里,也曾谈到欧洲诗人在现代诗初期的怪异、炫耀行为。只是,这个来自现代诗初期的遗传,已化身为一些当代诗人的玄学之言,或拒斥公众的沉默。面对已不拒绝现代诗的当代公众,面对他们提出的难懂追问,继续沉默或说得玄而又玄,该是多大的骄傲、轻慢、不敬!

我很庆幸讲写诗课之前,已有近十年讲伦理课、中西美术史课的历程。讲课中的思考,令我意识到,颇具深度的现代诗,不是只囿于文本的语言现象,不是概念垒成的孤岛,它依然是人类学可以理解的作为。我认为,现代诗与美国艺术理论家埃伦·迪萨纳亚克说的早期艺术(含诗歌)一样,依旧是身体的需要,它对现代生活依旧“有用”。我年轻时,是把文本与身体割裂开来的诗人,曾写只追求语言奇观的诗,上世纪90年代末才意识到,身体才是诗歌的根源所在。我开始相信,现代生活中一定“残留”着诗歌的人类学需要,与诗相关的人类学“证据”,一定找得到。

进入新世纪,我真的有所发现。我发现,人们遭遇悲喜事件时的倾诉需要,爱说三道四的唠嗑需要,甚至愤怒时的骂人需要等,这些需要与梳妆打扮、服装设计、房屋装修等一样,也是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审美需求,只是人们并不自知。述说这件事,无非是把心里难以触摸、朦胧不确定的感受,变成有先后次序、可以触摸的确定语言序列,这番把感受变成语言告白的口腔操作,实际上是把感受审美化的过程。迪萨纳亚克认为,审美化的核心是“使其特殊”;里德认为,艺术需包含“一定的奇异性”。这样看来,述说就是把不可见的内心感受审美化。述说建立的语言秩序,自然不如写文字更有条理、更复杂深邃,一些不满足述说审美化的人,就会转向写网文、日记、散文、小说甚至诗歌等。包括旅行、跳广场舞等,也可以看作是对内心感受的审美化。说、行、写、画、舞、唱……可以视为同源的事物,都是对内心感受的审美化。这样就容易看清,生活与诗歌的联系在哪里。我将之戏称为“黄氏理论”,写进了《意象的帝国:诗的写作课》一书。

诗意不来自世界

而来自诗人的注视

深藏在无数诗歌文本中的诗化,我归纳表述为:熟悉中的陌生。我认为,这一诗化结构不是空中楼阁,不是只属于文本的语言现象,它实则来自人性的悖论(人有对安全与冒险的双重悖论需求),所以,这一诗化结构也一定遍布生活。布鲁克斯分析华兹华斯的诗时,对诗中潜藏的悖论感到诧异。他承认,就连最直抒胸臆的浪漫诗人华兹华斯,他的诗“仍旧是以悖论的情境为基础的”。由于布鲁克斯对悖论的视线没有超出文本,他不得不把悖论视为与生活无关的诗歌策略,“我承认诗人会说表达‘成圣’的唯一办法只有通过悖论”。其实这一充满悖论的诗化结构,早被人用到了生活中。

当对朝九晚五的生活感到单调乏味时,人们会通过旅行来给熟悉的生活注入新鲜感。这一诗化结构,就是许多人喜欢引用的那句话:生活不只有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试想,如果没有“眼前的苟且”,远方还有诗意吗?诗化必须建立在对眼前熟悉事物的厌恶上。以为草原才有诗意的人,可以问问牧民,大城市是不是对他们更有吸引力?牧民眼中的草原,与城市人眼中的眼前,一样都含着过于熟悉带来的苟且,都需要远方带来诗化的浪漫。这样就谈到了诗意的核心,草原、大海、雪山等,并不含有什么诗意,诗意来自人们看它们的眼光。我将之表述成,“诗意不来自世界,而来自诗人的注视”。简单说,某个事物有没有诗意,取决于你能否用新的眼光看它,能否把旧眼睛换成新眼睛。对常人,换一双新眼睛看世界,实在太难,他们就做比较容易的事:眼睛还是旧眼睛,但把旧眼睛看的旧事物,换成新事物。比如,旅行就是把近处的旧地,换成远方的新地;梳妆打扮是把眼中的旧人,换成新人;节日是把单调的旧日,换成新奇的新日。这种诗化,因为人人想得到也做得到,并不稀罕,我称之为“集体诗化”,就是被大家归为鸡汤的那类诗化。诗人的诗化,是迎难而上的,他们会逼迫自己“换眼睛”,用一双崭新的眼睛看旧世界,令原本苟且的旧世界,也像远方的草原、大海一样,变得诗意盎然。我称这种诗化为“独特诗化”。集体诗化也好,独特诗化也好,都遵循“熟悉中的陌生”这一诗化结构。一旦看出集体诗化与独特诗化是同源的,人们就会恍然大悟,原来诗与生活挨得这么近!

当然,如果没有切实可行的方法,“换眼睛”也会成为空谈,仍是天才之辈的独门绝技。为了让普通人也能“换眼睛”,我归纳出了错搭的四种方法。简单说,如果把两个不搭界的旧事物,比如,“杯子”和“嘴”,错搭成一个新事物“杯子的嘴”,你再看杯子,眼光就变了,你眼中的杯子不再是原来的杯子,杯口多了嘴的特性。我有句诗,“蝴蝶是秋天不肯落地的落叶”,蝴蝶与落叶本不相干,一旦把它俩错搭,你眼中的蝴蝶就不再只是蝴蝶,它好像还背负着落叶的夙愿,模样也成了最绚烂的落叶。马铃薯兄弟有首诗题为《深夜我听到剑在墙上鸣》,诗题本身就是诗句,“剑”与“鸣”本不相干,可是一旦错搭成“剑在墙上鸣”,读者眼中的剑,就成了可以鸣叫的生命。剑本身没有变,变的是读者看待剑的眼光。可以发现,错搭产生的新事物,是现实中没有的,依赖人的主观想象,因新奇、陌生,就比现实中的事物,诗意要浓烈,我称之为主观意象。这样错搭产生的主观意象,把集体诗化与独特诗化合二为一了。一来,旧事物“杯子”“蝴蝶”“剑”,分别换成了新事物“杯子的嘴”“蝴蝶是落叶”“剑在墙上鸣”,类似集体诗化;二来,读者依照错搭出的事物,再看杯子、蝴蝶、剑,眼光会大变,这又类似独特诗化。这里面就藏着初学者与诗人可以各取所需的写诗和读诗方法。

拥有了写诗的眼光

会读出诗里藏得很深的东西

郑愁予的诗《北峰上》中,有如下几句——

归家的路上,野百合站着

谷间,虹搁着

风吹动

一枝枝的野百合便走上软软的虹桥

便跟着我,闪着她们好看的腰

前三行描述的,都是现实中的意象,我称之为客观意象。这些意象,我们在生活中常接触,不会觉得有什么新奇,导致诗意很淡,单靠它们很难撑起一首诗。这时诗人就不自知地,召唤来诗意更浓的主观意象(最后两行),该主观意象用的错搭手法,没超出我归纳的四种。将野百合与天上的彩虹错搭,造出现实中没有的新事物:野百合走上虹桥;野百合跟着我,闪着腰。让野百合走上彩虹,与人把北斗七星看作整体,如出一辙。山上的野百合,可能视觉上与山谷里的彩虹相触,实际上相隔很远,但诗人想象两者相连:野百合正走上彩虹搭成的桥。同样,北斗七星彼此相距遥远,并无关联,是人凭着视觉印象,一厢情愿地把七星臆想成一个整体。诗人臆想出的主观意象,读者在现实中不会接触到,自然就显得新奇、陌生,写进诗中就感觉诗意浓烈。拥有了写诗的眼光,再来读诗,原来藏得很深的东西,就一目了然。

一首诗,能否光用主观意象写成?或光用客观意象写成?我认为,不是谁可以说了算,不是哪个诗学可以说了算,而是人性说了算,人性常比诗人、诗学家更深思熟虑。诗意(熟悉中的陌生)既然来自人性的悖论(或叫人性的辩证法),人性必然会对整首诗的诗意横加干涉。比如,全部用主观意象写成的诗,因完全拒绝熟悉,令读者接触的全是虚构的陌生事物,这种只纵容人性悖论中冒险一方的做法,必然会激起人性寻求安全的反应,其结果是,读者会对诗作产生畏难、排斥心理。反之,全部用客观意象写成的诗,因完全拒绝陌生,只纵容了人性悖论中的安全一方,必然会激起人性寻求冒险的反应,读者就会嫌诗作缺乏新鲜感。我很喜欢育邦的《我认出了我的一位父亲》,该诗最后一节,颇能说明诗中的人性法则——

我从火苗中走出来

我认出了我的一位父亲

他提着一桶水

是的,他要浇灭我

第一行是主观意象,因现实中不可能有这样的场景,此行满足了人性中的冒险需要。第二、三行是客观意象,现实中常见,此两行就安顿了人性中的安全需要。第四行是主观意象,却并未使人眼花缭乱,可以看作第一行主观意象的生发,因为有“我从火苗中走出”这件事,才会生发出“要浇灭我”。此节客观意象与主观意象的平衡,显现出了“熟悉中的陌生”这一悖论机制。主题上“我”与“父亲”,还构成一个对立隐喻,算是“弑父情结”的余火。“火”里栖息着“我”青春的愤怒、叛逆,与父亲已释怀的中年形成对立,“浇灭我”成了父亲不一定能实现的愿望。这一既亲又隔膜的情感悖论,与主、客观意象的悖论一起,成就了这节诗的高明:既简单又复杂,既及物又深邃。

当你读到“当叶片像一句话被春风召回”(胡弦《饮茶经》)“月亮/成了胃里正在溶解的/滋滋作响的药片”(汗青《古河夜游》)“试着用雪花给你的影子化妆”(沈畅《日历》)等这类新奇的诗句,如果知道它们与下棋、球赛中的悖论机制同源,都是人性悖论需求在当代的显现,如果知道人们出于本能,会给难解的象棋残局留下琢磨的激情,那么你就不用担心,读者也会给包含相同悖论机制的这类现代诗,留下反复琢磨的激情。

(作者系诗人、小说家,南京理工大学副教授,著有《第十一诫》《月亮已失眠》《一寸师》《意象的帝国:诗的写作课》等)

《中国教育报》2022年04月15日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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