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通讯员 钟嘉仪 张紫欣 记者 刘盾)近日,广东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明确提出幼儿园招生实行免试入园,除健康检查外,不得对幼儿和家长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

《通知》提出,幼儿园应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招生范围、规模和班额,合理编制招生计划。集中招生结束后,如有富余学位,可随时补招。幼儿园不得设置提前教授小学课程内容的学前班。

《通知》要求,幼儿园要优化招生工作流程,灵活采取网上报名等形式组织报名。不得在规定范围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标准,不得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等费用。

《通知》还提出,广东将探索实施学前教育服务区制度,统筹运用服务区学位资源,满足适龄幼儿就近入园需要。加强招生工作监督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完善招生监督和问责机制,将招生工作情况与幼儿园日常管理、年度办学检查、评优评先等工作相结合。

《通知》强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编制本地本年度幼儿园公办学位建设专项规划,大力发展公办园。鼓励和支持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集体等举办公办园,落实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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