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海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县域高中发展,将办好县中作为乡村振兴和促进县域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发挥省直管县(市)的体制优势,强化省级统筹,创新县中发展提升保障机制,引育并举全面提升县中质量,实现每个县(市)均建有优质县中,呈现县中生源回流新趋势。
第一,省级统筹全面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严格落实教育部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要求,建立全省统一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平台,实行全省中考报名、命题、考试、阅卷、成绩发布、招生录取“六个统一”,强化从计划编制到招生录取的全程管理,全面启动公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同步招生和属地招生改革,严格限制跨县域招生,严肃查处违规超计划、跨区域招生行为。
第二,引进优质资源举办托管县中。采取整体托管、名校办分校等方式成建制引进优质资源,全省共引进中小学幼儿园83所,提供近16万个优质学位,特别是引进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南开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首都师范大学等著名高校在县域举办“新县中”或托管“老县中”共计15所,覆盖全省所有县(市),提供优质高中学位2.9万个。第一批引进托管的北师大万宁附中、中央民大陵水附中均已吸引超过5000名学生从海口、三亚回流就读,约占当地学生数的20%。
第三,加大投入倾斜支持县中建设。省财政设立普通高中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消除高中大班额和县域高中建设,2015-2021年共计投入14亿元,其中85%以上的资金用于县中建设。全省普通高中56人以上的大班额比例从2016年的23.28%下降至2020年的0.37%,全面消除了66人以上的超大班额。将每个县(市)至少建成1所“省一级高中”纳入市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核指标,全省共建成“省一级高中”34所,覆盖90%的县(市)。
第四,改革创新县中教师队伍建设机制。实施三期“好校长好教师引进工程”,面向全国引进的170名优秀高中校长和骨干教师中150名到县中工作,占比88%。着力解决县中教师总量和结构性不足问题,建立教师周转编制机制,按空编数10%和15%分别设立省级、市县级周转编制专户,以“先进后出”方式补充急需紧缺学科教师。省教育厅会同人社厅印发关于骨干教师、特级教师等跨市县调动、公开选聘的具体规定,严禁无序流动和抢挖县中优秀教师。通过提高3%的中高级职称比例、在县城建设安居型住房等举措激励县中优秀教师安心从教。
“十四五”期间,海南将进一步聚焦县中建设,从五个方面落实《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
一是进一步强化招生管理,压实地方政府和学校责任,坚决压减跨区域招生,确保到2024年全面实现公民同招和属地招生。
二是着力推动县域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实施《海南省普通高中学校多样化特色发展的指导意见》,培育一批体育、艺术、民族文化等特色鲜明的县域高中。
三是实施优质县中培育工程,充分利用优质学校在课程建设、师资培训、教学管理等方面的先进理念和经验,进一步加大对口帮扶力度,提高县域高中和薄弱高中办学水平。
四是持续加大县域薄弱高中建设投入,实施县中标准化建设工程,指导各地“一校一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健全县中发展提升保障机制。
五是实施县中校长教师能力提升专项计划,组织省级县中校长教师全员培训,加强省、市县教研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县中校长和教师实施新课程、新教材、新高考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