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上海通过凝聚整合公检法司等部门力量,实现“市-区-校”三级联动,有效推进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工作。截止目前,全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的聘任率已达100%,聘有2名及以上的达四分之一以上。

一、凝聚共识,多方聚力构建法治副校长工作体系

上海历来重视中小学法治教育。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就通过聘请公检法司等部门的法律工作者,开始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制度的试点和探索。2004年,上海市将聘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这一要求,写进《上海市中小学依法治校示范校考核评估暂行指标》。2018年,上海市检察系统和教育系统响应国家政策要求,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兼职法治副校长工作的意见》。2020年,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工作,上海市教委在市司法部门的支持下,会同公检法等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本市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工作的若干意见》。目前,上海市公检法司4个部门全面参与到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工作中,法治副校长工作体系趋于完善。

二、聚焦重点,持续发力推进法治副校长工作

(一)统筹聘任工作。市教委全面统筹法治副校长聘任工作,按照全覆盖目标,充分调动公检法司力量,要求中小学校应当配备至少1名法治副校长。目前,上海公检法司各部门领导对法治副校长工作给予了高度关心和支持。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本才、市司法局副局长罗培新等一批领导亲自受聘担任法治副校长。

(二)规范聘任程序。一是由区司法行政部门统筹区内公检法司等派出单位产生拟派人员名单。二是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区内学校并明确法治副校长的人员需求,并会同区司法行政部门共同确定推荐人员名单。三是学校与被推荐者按照就近原则实行双向选择。四是法治副校长由学校聘任,订立聘任协议,并颁发聘书,向社会公示。五是法治副校长名册由区司法、教育行政部门各自报送市司法、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三)明确工作职责。一是参与法治教育课程建设。要求法治副校长每年完成不少于4课时的法治教育任务。二是督促学校健全对教职员工的强制报告、入职前查询和从业限制等制度机制。三是协助学校加强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四是参与组织开展学校周边治安秩序整治。五是参与学校纠纷协商、学生欺凌治理和学生教育矫治等工作。六是处理在校师生违法犯罪案件和严重违纪问题。七是协助学校沟通与社区、家庭及社会有关方面的联系。

(四)纳入评价考核。学校建立法治副校长工作评价和档案管理制度,由所在学校以年度为单位为法治副校长作出工作评价鉴定,并将结果报送区司法和教育行政部门。区司法和教育行政部门每年对区内法治副校长的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抽查。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由区司法、教育行政部门通报表扬,同时向派出单位建议作为考核、晋职、晋级和立功受奖的重要依据。对大力支持法治副校长工作并取得良好工作成效的单位,可优先推荐为普法先进单位。

三、久久为功,持续助力学校依法治校做深做实

(一)配齐配强法治副校长。2018年12月,市检察院、市教委在上海中学联合召开了“大检察官进校园暨兼职法治副校长工作推进会”,聘请21名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2021年2月,闵行区“消防安全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在上海市明星学校举行,50名消防救援支队指战员受聘兼任全区64所中小学“消防安全法治副校长”。2021年12月,徐汇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工作推进会暨聘任签约仪式在世外中学举行,来自市区两级30多家政法单位的150余位公职人员,受聘徐汇各中小学兼任法治副校长。

(二)开展法治教育特色鲜明。一是建立法治副校长作为讲师团主要成员的中小学法治教育队伍,定期深入校园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二是配合学校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和违法犯罪预防等工作。三是以宪法、民法典为重点素材,上好开学第一课,制作法治微课,开展专题法治教育。2021年开学季,闵行法院施蕾法官等5位法治副校长,通过微信网文,组团为全市中小学生送上法治安全开学第一课,内容涉及反电信诈骗、警惕校园贷、对校园暴力和性骚扰说“不”、个人肖像权保护等,收到良好的社会反响。

(三)组织保障措施坚实有力。上海明确学校应当保障法治副校长在学校履职的工作经费,同时规定法治副校长的培训费纳入区司法行政部门财政预算。目前,青浦等区司法行政部门先后开展了法治副校长的法治专题培训工作,不断加强对法治副校长在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等方面知识的培训,切实增强其开展法治教育的针对性与实效性,提升学校依法治校的能力和水平。

下一步,上海市教委将按照《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办法》的通知要求,在巩固基础、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法治副校长工作,重点做好三项工作:一是以落实《办法》为切入点,推动法治副校长工作深度融入依法治校、依法办学全过程,将其纳入中小学依法治校测评体系。二是加强法治副校长队伍的服务、管理和监督,会同公检法司部门共同创造条件为法治副校长开展日常工作提供保障,通过专业培训提升法治副校长专业服务能力,强化这支队伍的考核监督,进一步提升法治副校长服务依法治校工作的水平。三是进一步提炼各区各校工作特色,挖掘典型题材,加强正面的宣传报道,营造学校、家长、学生社会各方重视法治副校长工作的氛围,增强学校和师生在这项工作中的获得感。(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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