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由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诞生于1995年的我国体育领域的基础法律首次迎来大修。广东省律师协会文化传媒与体育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邹耀明律师表示,这次体育法修订把完善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体育活动的权利作为修法重点,把增强青少年体质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此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征集相关专家意见时,邹耀明律师曾经参与过《体育法》修订草案视频调研会。

新体育法推进体育强国建设

“法律一定要跟社会发展相适应。体育法是1995年颁布的,当时的社会环境和体育活动和现在相比,已经可以说是天差地别。当它已经严重滞后于当下经济快速发展的情形,就要修法。”邹耀明这样解释此次《体育法》修订的必要

体育法虽然在2009年和2016年历经两次修订,但这次的改动是最大的一次。“推进体育强国建设和全民健身等战略实施,把体育法提到一个新的更高的位置。”他表示。

随之而来的是,新修订的体育法强调推进体育强国和健康中国建设。增设“全民健身”专章,明确国家实施全民健身战略,推行全民健身计划,促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同时,法律在扩大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促进体育资源开放共享方面作出多项规定。

“体育强国离不开体育法治,体育法的修订也是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新的体育法和以前相比内容丰富了很多,它涵盖了体育纠纷、体育监管、体育执法、体育保险等等,和体育事业的改革体现了同步。”邹耀明告诉记者。

与此同时,新的体育法还着重于与教育的融合,把增强青少年体质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提出坚持体育与教育融合,文化学和体育锻炼协调,体魄与人格并重。

专门增加体育仲裁一章

在职业体育中,俱乐部与球员之间的欠薪纠纷时有发生。在目前司法实践中,法院告知当事人涉及职业运动员、教练员与俱乐部的欠薪及转会纠纷不是劳动纠纷,应由体育仲裁裁决。

但在此前,国家并未建立起体育仲裁制度,体育仲裁机构也并未设立。新体育法中则规定,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应依照本法组织设立体育仲裁委员会,制定体育仲裁规则。

邹耀明律师对这种现象也有长期关注。在他看来,“职业运动员运动生涯只有十年左右,若将职业运动员欠薪、转会纠纷由劳动仲裁、法院诉讼,则漫长的劳动仲裁、一、二审法院诉讼,也就断送了职业运动员运动生命。从国际体育惯例来看,职业运动员、教练员欠薪也应属于体育仲裁受案范围。”

“新的体育法里,专门增加了体育仲裁的一章,这可以说是新体育法的重大突破。像这种欠薪、转会所产生的纠纷,如果说之前中国足协仲裁委的裁决只在行业内适用,那么体育仲裁裁决具有法律强制执行效力,这是完全不同的。这也是新体育法和民法典产生的衔接作用。”邹耀明说,“当然这一部分,还需要进一步的司法解释和实施细节。”

新体育法亮点

全民健身;将原本第二章“社会体育”章名修改为“全民健身”,明确国家实施全民健身战略,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针对全民健身场地设施问题,新修订的《体育法》在第八章“保障条件”中,从规划设计、建设配置等方面,细化了全民健身保障条件,从制度上解决“健身去哪儿”难题。

青少年和学校体育:将原本第三章“学校体育”章名修改为“青少年和学校体育”,将青少年和学校体育置于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为解决体育科目不受重视等问题,明确要求学校必须要开齐开足体育课,确保体育课时不被占用,保障学生在校期间每天参加不少于一个小时的体育锻炼。

竞技体育:从体育竞赛管理、运动员权利保护、职业体育规范与促进等方面修改完善了竞技体育条款。保障运动员接受文化教育的权利,保障运动员选择注册与交流的权利;对优秀运动员在就业、升学方面给予优待;加强对退役运动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和社会保障,为退役运动员就业、创业提供指导和服务。

体育产业:

增加“体育产业”一章,具体规定了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工作协调机制,体育产业范围,支持体育用品制造业、体育服务业和职业体育发展,支持地方发展具有区域特色、民族特色的体育产业,鼓励社会资本投入体育产业,培养体育产业专业人才等内容。

职业体育:在第四章“竞技体育”中规定,国家促进和规范职业体育市场化、职业化发展,提高职业体育赛事能力和竞技

在第七章“体育产业”中规定,国家完善职业体育发展体系,拓展职业体育发展渠道,支持运动员、教练员职业化发展,提高职业体育的成熟度和规范化水

体育仲裁:增加“体育仲裁”一章,明确国家建立体育仲裁制度,及时、公正解决体育纠纷。该章规定了体育仲裁的原则、范围、程序等基本制度,确定了体育仲裁委员会的组建规则,明确了体育仲裁与体育组织内部纠纷解决机制、其他仲裁制度、法院司法管辖等的关系,规定了建立体育仲裁特别程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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