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来全省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基本情况。发布会披露,近5年来,我省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占刑事罪犯总人数的比例逐年下降。
省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姚智明介绍,今年4月16日,省法院挂牌成立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承担全省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统筹协调、调查研究和业务指导等职责。在全省96家法院挂牌成立“少年法庭(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初步形成“以少年法庭办公室为牵头协调机构、以少年法庭为办案机构”的专门化审判工作格局。
为整合优势审判资源,省法院与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联合制定《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集中管辖指导意见》,确定宜昌葛洲坝区、黄石西塞山区、鄂州鄂城区三家法院,试点集中管辖城区内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在民事审判中,全力保护少年儿童合法权益。省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王艳介绍,湖北法院建立专业化的家事少年审判庭和审判队伍,推动涉儿童维权案件审理专业化和规范化;设立专门的家事调解室,建立亲子乐园等配套设施,扩大家事调解员选任范围和数量,2020年选任陪审员162人、调解员823人、心理咨询师56人,助力家事审判取得成效。
2016年至2020年,全省法院共审结涉未成年人刑事、家事、行政案件34380件。近5年,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占刑事罪犯总人数的比例总体占比较低,呈逐年下降态势。
省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贾亚胜介绍,近年来,湖北法院在审理针对未成年人实施的故意杀人、强奸等重大暴力犯罪案件时,坚决贯彻依法从严惩处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被告人,原则上不适用羁押性强制措施或不判处监禁刑,严格落实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帮助失足未成年人早日重返家庭、重返学校、重返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