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十四五”时期教育强国建设步伐,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十四五”时期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实施方案》(下文称《实施方案》),明确教育强国推进工程紧紧围绕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三大板块,聚焦关键领域关键任务,推动带动性好、示范性强、受益面广、影响力大的项目建设,不撒胡椒面,把投资用在“刀刃上”。
在基础教育方面,《实施方案》提出要注重补短板,集中支持832个原集中连片特困县和片区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特别是“三区三州”等原深度贫困地区、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等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积极扩大基础教育学位供给,保障群众受教育权利,加快缩小与其他地区教育差距,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实施方案》将巩固基础教育脱贫成果作为“十四五”时期建设教育强国的重点任务之一,既符合建设教育强国的总体战略要求,也与我国基础教育的发展现实相契合。
从我国教育发展历程看,我国已建成世界规模最大的教育体系,实现了从“教育弱国”向“教育大国”的转变,未来要向教育强国迈进。教育强国意味着在价值追求上的“更公平”和教育质量上的“更好”,即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公平享有受教育机会,并且享有高质量的教育服务。从我国基础教育发展现实看,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取得了重大成就,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大幅提升;义务教育巩固水平持续提高,教育公平得到有力推进,教育质量有了明显改善。尤其是在教育脱贫攻坚过程中,实现了义务教育有保障,啃下了控辍保学硬骨头。持续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自2013年以来累计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10.8万所,全国760个贫困县通过了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国家实地督导检查。能取得这样的成绩,实属不易。
但也要看到,区域、城乡之间教育发展还存在明显差距,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水平有待提升。尤其是在刚刚脱贫摘帽的欠发达地区,基础教育学校硬件设施仅达到底线要求,学生宿舍、供暖取暖设施、无障碍设施等配备仍不完善,义务教育巩固率仍有提升空间。在学前教育方面,大部分欠发达地区的公办幼儿园数量少、规模小,难以满足当地老百姓的入园需求。因此,巩固基础教育脱贫成果,进一步提升欠发达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公办幼儿园的建设水平,扩大基础教育学位供给,提高欠发达地区学前教育入学率和义务教育巩固率,是发展更加公平更高质量教育的题中之义,也是推进教育强国建设的底线与保障。
《实施方案》明确国家发展改革委从2021年起统筹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相关内容建设。在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方式上,巩固基础教育脱贫成果项目原则上以切块下达的方式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在投资支持标准方面,实行投资比例并投资限额管理。投资比例方面,对于基础教育项目,中部地区脱贫县按照不超过项目总投资80%的比例进行支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最高在投资限额内全额支持。投资限额方面,对于巩固基础教育脱贫成果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对每所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支持分别不超过1000万元、500万元。对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新建项目,可适当上浮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额度,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上述投资限额的200%。“十四五”期间,每县支持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
在国家财政资金大力度的支持下,欠发达地区基础教育硬件设施建设将得到进一步提升,基础教育学位供给将更加充足,巩固基础教育脱贫成果的成效将逐步显现。这不仅是推进教育强国建设之需,也将有利于夯实农村教育高质量发展基础,提升教育服务乡村振兴的能力和水平,形成乡村教育振兴和教育振兴乡村的良性循环。
(作者系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