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10月23日表决通过了家庭教育促进法,首次将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写进法律,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管理,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以下简称“双减”),畅通学校家庭沟通渠道,推进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双减”入法,是利好之事,有助于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健康发展,行稳致远。
“双减”入法,充分彰显依法治理的原则和理念。今年7月,中办、国办出台了关于“双减”的意见,从中央层面作出决策部署,做好顶层设计,为各级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和全社会开展“双减”工作提供了政策指南。随后,教育、市场监管、民政等各有关部门,紧锣密鼓联合发布了一系列重磅新规,共同谋划、合力推进。教育部等部门也立足自身职责,结合实际,先后出台了多份单行文件规定,细化中央文件要求。从各地的落实情况看,各级党委政府积极响应,纷纷成立管理机构,制定实施意见,明确落实举措。上述中央文件、部门的联合发文或单行规定,以及地方省级党委政府及其部门的具体要求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从各层面为“双减”工作开展奠定了政策基础和执法依据。总结前期的工作,在中央文件、部门规范性文件以及地方党委政府的文件等系列政策文件依据不断健全完善的基础上,家庭教育促进法及时将“双减”入法,把中央决策部署转化为法律的具体条文和明确规定,使“双减”工作在国家层面有了重要的法律保障和强力支撑,充分彰显了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的理念。有了法律的重磅加持,大大增强了基层执法的强制力、执行力、威慑力,各地推进“双减”工作的底气更足,力度更大,效果也将更好。
“双减”入法,更加坚定推进的决心和信心。中央关于“双减”的意见发布以来,各地按部就班推进,取得了初步战果,但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有的地方党委政府重视还不够,部门合力不足,推进工作不平衡;一些教培机构虽然表面拥护,但也有暂时避避风头,等过段时间热度下降再卷土重来的打算,甚至还有换个“马甲”继续从业、换汤不换药的侥幸心理。一些家长还心存“别人家的孩子不减,自己孩子的作业减下来,将来要吃亏”的纠结和焦虑,甚至还有“‘双减’到底能坚持多久”的疑问。社会上还有徘徊观望、犹豫不决的心态,以至于有些地方因校外培训刚需,出现了“私人家教”等各种怪象,说到底就是对“双减”工作推进的信心还不够足、决心还不够大。在“双减”工作需要进一步持续深入推进的重要关口,国家将“双减”入法,高位、强力、深入推进,为“双减”持续助力、升温、加码,郑重宣示了誓将“双减”进行到底的坚强意志、不达目的绝不收兵的坚定决心。
“双减”入法,加快构建系统治理的体系和格局。“双减”是中央下决心推行的“小切口,大成效”的重要教育改革,事关党的教育方针的贯彻,事关教育立德树人使命的落实。全方位的教育生态营造、良好教育环境的再造,都必须坚持改革的系统性、协同性和全局性。前一个阶段,聚焦“双减”的工作目标,主要在于加强校内统筹推进“五项管理”,改进和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学校课后服务。在校外教培机构方面,主要是统筹校内校外、课内课外、线上线下的治理,已经收到了阶段性成效。这次将“双减”入法,加强立法建设,补足立法短板,强化了“双减”工作立法、执法、司法的系统性、协同性。同时,法律明确规定了地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家庭在“双减”工作中的职责,推动构筑党委政府领导、部门协同、学校主责、家庭尽责、协同共治、携手共进的治理体系,推动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多主体,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常抓不懈的治理格局,无疑将推动“双减”走深走实、落地见效。
(作者:邵允振,系教育系统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