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日前出台《关于加强与改进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明确中小学、幼儿园的家庭教育指导职责,推动家庭教育指导纳入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意见》指出,学校的家庭教育指导是指中小学、幼儿园为提高家长的家庭教育素养而提供的专业性支持服务和引导,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的工作职责。

《意见》要求,中小学每学期组织一至两次家庭教育指导和实践活动,幼儿园每学期至少组织两次家庭教育指导和两次亲子实践活动,学校要通过实地家访、沙龙访谈、视频群聊等方式,探索适应新时期家长工作和生活方式的家访形式,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其中,幼儿园要重点指导家长带领幼儿感知家乡和祖国的美好,培养劳动意识;小学要指导家长保证儿童每日睡足10小时,不盲目攀比学习成绩,定期检查视力,培养一两项能终身受益的体育爱好;初中要针对少年青春期身心变化,适时适度开展性教育,预防网络游戏成瘾和手机依赖;高中要重点引导青少年树立国家意识和理想信念,确立职业生涯规划,形成健康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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