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因网络秀场直播引起的一定负面社会影响,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肖胜方建议,按直播内容进行分类监管,强制实施打赏冷静期制度,即打赏者在三天内可以无理由撤回打赏。
13岁女孩花光父母25万积蓄打赏网络男主播,贫困生贷十几万打赏主播……有道是“不当家不知柴米贵”,一些青少年在直播间给喜欢的主播打赏颇有挥金似土的架势,而家长却要为孩子的“冲动消费”埋单。
设置三天冷静期,堪称对直播打赏乱象扎下的精准一针。如能落地,一是可以给“冲动消费”的青少年吃“后悔药”的机会,有助于家长挽回经济损失,减少法律纠纷。二是倒逼主播们生产优质、靠谱的内容,端正直播态度,避免在哗众取宠、搞怪猎奇的“三俗”道路上渐行渐远。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直播间更不是监管盲区。青少年是直播间的主要围观者、付费者,处在爱热闹、爱冲动年纪的他们,难免偶尔在光怪陆离、充满攀比诱惑的直播间中迷失,给他们必要的“后悔”权利,不仅是对未成年人的情感关爱与权益保护,更是深化网络空间治理、营造直播间健康向上氛围的重要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