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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家长在“我想@领导”问政平台求助:孩子因腹泻请假,学校要求出具三甲医院的甲流康复证明才能入学?
原文如下:
我的孩子在二七区大学路二小上学,因食用不当食品引起腹泻请了两天假,结果学校让出具三甲医院的甲流康复证明才能入学,此规定是否合理合规合法?这不是典型的懒政庸政不作为吗?
我肯定学校初衷是好的,但是不能啥事一刀切吧?一个腹泻也需要去市医院就诊吗?那社区医院存在的意义何在呢?
我想@领导平台求助截图
对此,郑州市二七区教育局回复:
根据郑州市教育局和区疾控中心的要求,自2月以来,二七区教育局要求各学校、幼儿园加强对师生关于春季传染病的宣传教育,严格落实晨午检制度、传染病报告制度、因病缺(勤)课追踪登记制度等,并对因病缺课的师生员工,密接追踪诊断结果和病情进展,精准掌握师生健康信息,增强传染性疾病防控预警。
学生生病后,学校要及时告知家长到正规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如学生患甲流等传染类疾病,愈后返校时需体温恢复正常,提供正规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具的复课证明(痊愈证明),方可返校上课;非传染病提供正规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具的诊断证明即可返校。
经了解,该校未按政策要求做好患病学生返校工作,区教育局已再次明确告知学校,务必严格落实患病学生返校政策,不得加码。家长如有其他疑问,可随时拨打咨询电话:61177706进行咨询。如有其他问题,欢迎在河南问政新平台——“我想@领导”向领导们留言。
回复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