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2年秋季学期初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台将艺术类科目考试成绩纳入学生中考成绩。考试采用“美育应知应会知识测试+过程评价+专项测试”的形式,利用“人机对话”手段进行考试,学生成绩以分数呈现。

音美课程刚化管理

小学每周不少于4节

11月3日,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实施意见》,要求到2025年,全市“政府主导、课程管控、队伍建设、监测评价”四位一体美育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各级各类学校艺术活动学生参与面达到100%,相关美育设施达到国家最新标准(2020年版),学校美育评价体系逐步健全,育人成效显著增强,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明显提升。

落实美育课时要求。学校严格落实台市音美课程刚化管理规定,小学每周不少于4节,初中每周不少于2节;普通高中阶段累计不少于108节。

丰富美育课程设置。在开好音乐、美术、书法课程的基础上,开设舞蹈、戏剧、影视(含数字媒体艺术)、国画、陶艺、剪纸、器乐、合唱等美育课程。革命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美术馆、艺术馆、文化馆要对全市大中小学生免费开放,并为中小学校现场教学提供免费服务。

推动美育学科融合。促进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劳动教育有机融合,充分运用各学科蕴含的美育资源。

加强美育教学研究。推行中小学校美育学区备课制度。成立台市学校美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加强对全市美育教学工作的指导。全市重点建设一批美育学科研究基地,加强基础理论和教育教学研究。

提升美育教学质量完善“艺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艺术审美体验+艺术专项特长”的艺术课程教学模式。培育建设一批高质量的美育精品课程。探索建立全市学校美育教学质量监测制度。

2025年配齐配足美育教师

保障美育教师待遇

优化美育特色项目布局。美育特色项目进行区域内不同学段、不同学校间的“一体化”统筹布局。建立小初高三个学段跨学校的艺术骨干学生联动培养机制。

建设美育特色学校。在“一校一品”“一校多品”基础上,培育一批美育特色学校。“十四五”期间,全市评定市级美育示范学校30所和美育特色学校50所。

打造美育活动品牌。建立常态化学生全员艺术展演机制,构建市、县、校三级展演体系,打造一批有影响、可持续的具有台特色美育活动品牌。全市每年开展市级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每三年举办一届中小学生综合艺术展演。

建设高水学生艺术社团。发展好台市教师合唱团,组建完成全市教师管乐团、学生管乐团、学生合唱团,在全市重点培育建设20个高水中小学生艺术社团。

强化美育师资保障,配齐配强美育教师。原则上2025年要配齐配足美育教师,确保到2025年全市小学、初中、高中(含中职)音乐美术专职教师占比分别达到应配专职教师数的70%、80%、95%以上。

提高美育教师综合素质。每年定期组织美育教师进行业务培训。强化美育名师工作室建设。在市级教学名师、教学能手的评选中保证美育教师占有一定比例。每三年举办一届音乐、美术教师基本功展示活动。每年组织开展全市中小学音乐美术教学能力展示活动。

保障美育教师待遇。确保美育教师在参加教学科研工作评定、职务职称晋升评审、绩效工资内部分配、评先树优等方面,享受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待遇。在全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定中占有一定比例。

艺术类科目考试成绩

纳入学生中考成绩

自2022年秋季学期初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将艺术类科目考试成绩纳入学生中考成绩。考试采用“美育应知应会知识测试+过程评价+专项测试”的形式,利用“人机对话”手段进行考试,学生成绩以分数呈现。

健全教育督导评价制度。把学校美育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情况和学校美育工作情况等纳入教育督导评估范围。

加大美育经费投入。各区市要统筹安排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本级财力支持学校美育工作。各学校要根据需要安排专门资金用于美育工作。

改善场地器材建设配备。到2025年各学校要配齐配足美育功能室,配齐配好美育教学所需器材设备。

整合社会美育资源。推动社会公共文化艺术场馆服务学校美育教学。鼓励学校每年组织学生参观美术馆、书法馆、博物馆。

加强总体谋划,做好学校美育改革的政策、经费和条件保障。制定实施学校美育教师配备和场地器材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改善学校美育办学条件。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