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印发《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游泳教育试点工作行动方案》,引导和鼓励中小学生学习游泳安全知识、掌握游泳技能、增强身体素质,有效遏制学生溺水事件的发生。
《方案》明确,江西从2022年开始启动游泳教育试点,各设区市至少选择1个条件较好的县(市、区)进行试点;试点对象为小学四至六年级学生,有条件的县(市、区)可不用试点,全部铺开;2023年—2026年,各地逐步扩大中小学开展游泳教育的比例,原则上每年递增20%;到2027年,全省中小学全面开展游泳教育。
据悉,《方案》要求各地将学游泳与防溺水有机结合。在校内开展游泳教育的学校,按照总数不少于10个课时(每课时90分钟)的标准开展实践教学。游泳技能现场教学时,游泳教练与学生的比例不超过1∶20,同时现场应配备符合规定数量的救生员和医护人员。同时,开展游泳培训必须在水质达标、水深不超过1.2米的游泳池进行,严禁组织中小学生到池塘、水库、河流等不安全水域开展游泳培训。
此外《方案》提到,在条件成熟时,各地要将游泳纳入中考体育选考科目,并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