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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王女士女儿的幼儿园组织毕业季活动,家委会代表与通州某影楼洽谈毕业季拍摄事宜并签订服务合同,内容包括提供照片拍摄、视频记录及相册摆台制作,王女士女儿所在班级共32位小朋友,优惠价为200元每人。

拍摄结束后,王女士下载了影楼提供的3014张全部底片及9分钟精选视频。不过,王女士以女儿露脸照片太少且雷同为由没有参与选片,后续也没有制作摆台、相册等。王女士认为,服务合同第2条提到的“200~300张底片”,应是每个孩子露脸照片有200~300张,但其女儿的露脸照片只有50张。

此外,精修入册的40~60张照片也应是每个孩子的单人照。王女士认为影楼存在欺诈行为,遂诉至法院,要求影楼退还200元摄影费,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赔偿三倍的服务费用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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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照中露脸太少,毕业照退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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