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大计,教师为本。“但在部分地区,比如西北的部分农村地区,教师队伍建设仍然困难重重。”对此,全国政协委员、西北师范大学校长刘仲奎今年带来一份相关提案,呼吁逐步提高乡村教师的收入待遇和入职条件,激励优秀青年从事乡村教师职业。
据刘仲奎了解,目前大多数乡村学校教师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但是教师不能享受公务员的部分福利待遇, 在某种程度上导致一些地方的教师职业缺乏吸引力。与此同时,乡村教师整体“社会资源少,办事能力弱”,得不到应有得社会尊重,并且向城市流动的心理和行动普遍存在,一些地方的骨干教师流失严重,优秀乡村教师极不稳定。
“能够稳定安心工作的教师基本上都是当地人,但这些教师由于家庭事务的拖累,很少有去其它城市进修提高的愿望和需求。”刘仲奎告诉记者,乡村教师因缺乏进修经费和机会、教学任务重无法脱、学习资源缺乏等,对现代教学理念及方法掌握不够,让教学改革很难实施。
此外,让刘仲奎忧心的是,乡村教师队伍的老龄化现象严重,结构性矛盾突出,乡村教师队伍既超编又缺人的现象普遍存在。“我们发现,一方面,一些乡村学校45岁以上的教师几乎占一半,年轻教师少,教师年龄断层相当严重;另一方面,一些专业教师如音体美教师依然缺乏,农村普遍存在专门但非专业教师执教的情况,音体美等课程的教学任务由其他学科的教师担任”。
刘仲奎认为,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要逐步提高教师的收入待遇和入职条件,激励优秀青年从事乡村教师职业。他建议,可以首先给予国家公费师范教育毕业生和部分高水平师范大学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明显高于当地公务人员的工资收入待遇,吸引优秀青年加入教师队伍。
“这里的‘明显高于’是指高出20%左右或高出1000元以上的收入,随着国家财政实力的增加,可以逐步提高更大范围的乡村教师待遇。”他表示,师范大学也要通过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等多种鼓励方式,促使更多优秀师范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从事基础教育工作。
对于投身乡村教育的教师,刘仲奎建议,由国家建立西北农村地区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包括学历提升、专项培训、导师助力、理论提升和职业荣誉提升等内容,切实改善乡村教师的学科结构与学历结构,提升教育教学能力水平。对师范院校中“准教师”的培养,要优化师范专业课程设置,开展全科教师培养的改革与探索,为乡村学校补充素质全面、专兼长发展的全科教师,缓解乡村教师队伍的结构性矛盾。
刘仲奎还特别强调,要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能力建设。“小规模学校必将存在较长的时间,其办学水平必然会影响到教育的公平性,影响到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作用的发挥。”他告诉记者,一些些小规模学校里教学活动较难组织,教学改革较难实施,办学经费少,办学成本高,自我发展能力弱,希望能加大对乡村小规模学校的支持力度,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和政策支持,增强其办学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