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印发《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不但为高等教育选拔人才奠定坚实基础,而且对助推义务教育“双减”政策落地生效发挥重要引领作用。
一是有利于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减负增效形成合力。《评价指南》延续了“双减”政策中关于作业的减量提质、课程课时、难度和进度的调整、考试方式和次数、结课备考、考试排名等方面的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普通高中与义务教育一脉相承的减负要求。
二是有利于为义务教育学校深化素质教育提供定力。《评价指南》提出“正确处理考试升学与发展素质教育的关系”,强调高考升学率不再是唯一评价标准,同时指出严格规范考试招生行为。这些都为中小学坚持“五育并举”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三是有利于为义务教育学生拓宽升学通道激发活力。《评价指南》指出要“引导办好每所学校,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并“规范特殊类型招生,主动公开招生办法和录取结果”等,为学生升学提供了更为广阔的通道。
四是有利于为义务教育阶段实现优质均衡增添动力。招生方式对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具有重要导向作用。《评价指南》遵循“双减”政策关于完善录取模式和提高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比例的要求,为学生特别是非“优质”学校的学生打开更多通道。
福建省将全面贯彻落实《评价指南》,进一步完善教育评价体系,积极发挥《评价指南》引导和督促义务教育学校落实“双减”政策的导向作用。拟抓好以下四方面着力点:
一是往实里抓,进一步推进“双减”工作。打通普通高中与义务教育壁垒,一以贯之地开展减负增效。严控作业总量与时长,鼓励推行校本作业,提升作业质量;按课程标准严格执行课时、难度、进度等问题,规范结课备考工作;健全考试管理,严控考试数量,创新考试形式,规范考试成绩和排名管理;严禁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集中补课或变相补课。遵循一盘棋的思想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
二是往严里抓,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按照属地原则确定招生区域,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范围与当地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实行同步招生。不断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定向分配至各初中学校的比例,确保每一所农村初中及薄弱初中都有一定比例学生被录取到优质普通高中。继续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中考录取的重要参考,以量化积分或等级奖励分数方式计入中考录取总分。积极发挥招生导向作用,让中小学有坚持“五育并举”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勇气和底气。
三是往深里抓,进一步统筹特色建设。加强普通高中改革任务驱动,重点培育省级示范性高中、高中课程改革基地建设学校、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示范校等改革引领项目。实施三年一轮初中强校计划,推进示范性高中等优质高中与初中学校结对帮扶。积极探索初高中六年一贯培养甚至中小学十二年联动培养机制,引导各地和学校在人文、科技、数理、语言、艺术、体育等若干领域开展特色创建,努力形成学校优质特色发展、区域多样化发展的高中办学格局。
四是往细里抓,进一步健全评价体系。根据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质量评价指南,进一步修订完善福建省普通高中达标评估办法和标准,深化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评价改革,加大教育教学设施建设和配备,加强教育内涵建设,顺应教育改革发展和学生全面发展需要。
《中国教育报》2022年01月28日第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