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6月14日至15日,余庆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余庆县人民政府提请的人事议案。
决定免去:
张德晏同志余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毛兴奇同志余庆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韦继军同志为余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杨梅同志为余庆县民政局局长。
一审:武淑
二审:汤成伟
三审:李蓓
(相关资料图)
6月14日至15日,余庆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余庆县人民政府提请的人事议案。
决定免去:
张德晏同志余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毛兴奇同志余庆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韦继军同志为余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杨梅同志为余庆县民政局局长。
一审:武淑
二审:汤成伟
三审:李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