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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黄星)日前,福建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开展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决定支持福建师范大学、闽南师范大学、泉州师范学院、莆田学院、三明学院、龙岩学院、宁德师范学院、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8所高校开展福建省美育浸润行动。
福建明确,各有关高校要充分发挥本校美育教师和学生力量,为对口支持的县(市、区)中小学校美育课程教学、实践活动、校园文化建设、教师队伍建设等提供持续、稳定、有效的定向精准帮扶和志愿服务。各高校应根据自身条件对口支持福建省除厦门市外的8个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的一个或多个县(市、区),可以在对口的每个县(市、区)选定若干所中小学校作为浸润行动实验校,通过名师工作室、名师工作坊、培训进修、师徒结对、集体教研等多种形式支持对口县(市、区)开展教师队伍建设专项帮扶,提高区域内中小学校美育教师专业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根据对口县(市、区)中小学校的需求,各高校应依照教学大纲及地方艺术特色,开发和实施2—4门美育专项课程。同时,指导对口中小学校开展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和教育特质的美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艺术实践工作坊、班级合唱、乐队和戏曲等美育实践活动,并帮助对口中小学校建设2个以上美育兴趣小组或社团,面向全体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常态化美育实践活动。
福建提出,2022年将给予有关高校每校各10万元经费补助,专门用于组织开展美育浸润行动相关工作。各有关高校要主动与对口的县(市、区)教育局及中小学校对接,围绕美育浸润行动计划的目标任务,建立健全日常运行制度和机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重点工作分工和进度安排,要将定向精准帮扶和志愿服务与高校实践教学相结合,建立包含教师、研究生和本科生在内的结构合理的志愿服务团队,形成“传帮带”的稳定服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