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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9日上午9:30,江西11岁男孩跳楼案在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2021年11月9日,江西九江11岁男孩宽宽放学后,在小区里跳楼自杀,留下遗书称,班主任对其使用暴力。后其父母提起刑事自诉,请求判决班主任邹某犯侮辱罪、虐待被看护人罪,追究其刑责。今年4月28日,此案一审开庭后宣布择期宣判。

8月8日,男孩父亲张先生告诉记者,查看教室监控发现,班主任邹某在事发当天8次辱骂孩子,指责其作业未完成,“骂他是骗子、欠债大王、吃本子,还掐着脸站起来,让大家都来作证,引导班里学生嘲笑他。”

一审庭审时,涉事老师邹某对这一系列行为辩称是“幽默式教学”,并不认罪。

2022年7月,当地教育局通报指出,邹某多次对学生有讥讽、歧视行为,违规收受红包礼金,接受宴请等问题,给予其降职并调离教学岗处理。但通报中并未认定与宽宽跳楼事件有关。张先生称,教师邹某至今仍留在学校,被调离至图书馆工作。

张先生希望邹某得到法律制裁,也坦言不管判多少年都无法满意,“因为一条人命的失去,换来的只是几年的判刑。” 他希望此事能对“简单粗暴”的老师有所警示,让校园安全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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