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青岛市教育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幼儿园规范管理的指导意见》,重点从加强和改进幼儿园党的建设、严格招生及编班管理、强化安全卫生管理等八方面加强幼儿园规范管理,明确提出公办园及普惠性民办园要逐步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园。

《意见》指出,到2022年,要实现幼儿园办园理念更加科学,幼儿园办园行为基本规范,部分幼儿园尤其是民办园存在的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执行不到位和管理不规范等现象得到纠正。到2025年,要实现全市各级各类幼儿园教职工普遍树立科学的儿童观、教育观,规范化水平居于全国同类城市前列。

《意见》要求,严格幼儿园招生管理,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幼儿园招生简章须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向社会发布。公办园及普惠性民办园要逐步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园。报名幼儿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录取名单。幼儿园不得设置实验班或特色班,不得将幼儿参加托班或托育机构招生作为入园前置条件。幼儿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

在保育教育方面,《意见》提出,要对照山东省教育厅《幼儿园“小学化”负面清单》,避免和纠正教学内容、教育方式、教育环境、管理方式“小学化”。非国际幼儿园(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不得聘请外籍教师教授外语课程,聘请外籍教师参与其他教学管理的,应符合相关资质要求并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意见》还特别强调,规范幼儿园收退费,严禁乱收费行为。公办园、普惠性民办园和其他非营利性民办园按照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收取保教费,并执行相关退费政策,不得“一园多价”。保教费按月或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收取,伙食费按天计算按月收取。幼儿园不得以学习拼音、识字、国学、英语、数学、书法或培养幼儿某种专项技能、组织或参与竞赛等为由利用正常在园时间或者延时托管时间,以聘请专职教师或委托第三方机构的方式开设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国际课程、双语课程等另外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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