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着力提升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依法合规经营意识,进一步夯实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的依法治理基础,6月8日,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举办金融领域扫黑除恶斗争有关法律法规专题培训班。
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调动金融行业工作人员开展打击扫黑除恶常态化斗争法治宣传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今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做好扫黑除恶常态化斗争工作奠定基础。在此,我们也为全区广大群众整理了金融业扫黑除恶需要了解的相关知识。
金融业扫黑除恶重点打击的行为
(相关资料图)
1、利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非法集资资金发放民间贷款的行为;
2、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等非法手段催收贷款的行为;
3、利用黑恶势力开展或协助开展非法房贷的行为;
4、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进行转贷的行为;
5、面向在校学生非法发放贷款,发放无指定用途贷款,或以提供服务、销售商品为名,实际收取高额利息(费用)变相放贷的行为。
典型非法放贷表现
1.套路贷
套路贷,顾名思义,不法分子假借民间借贷之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伪造证据、收取高额费用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套路贷中,不法分子一般会打着诉讼、仲裁、公证等幌子,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达到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目的。
2.校园贷
不法分子一般通过散布“放贷快、门槛低、无担保”、“无需抵押,分分钟汇款”等虚假广告,专门面向缺乏风险意识的在校学生放款。五花八门的非法校园贷准入门槛普遍很低,对申贷学生的还款能力和还款资金来源不做审核,只需要学生出示身份证、填写表格就可以贷款。但借款容易还款难,看似江湖救急的校园贷,却让很多大学生深陷网贷泥潭,利滚利难以偿还。
3.现金贷
现金贷的主要特点是:额度小、周期短、无抵押、流程快、利率高。不法分子往往打着 “低利率”甚至“零利息”的幌子吸引受害人贷款,可名目繁多的服务费、运营费、逾期费、滞纳金等折算下来,利率水平往往非常高,看似诱人的贷款条件其实都是陷阱。此外,有的放贷机构以各种方式诱骗借款人过度举债,并通过暴力、恐吓等方式催收贷款,滥用客户隐私信息,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给社会安定造成不良影响。
如何远离非法放贷
1.居民朋友要谨慎选择合法合规的金融机构办理贷款业务;
2.日常生活中要警惕陌生电话推销贷款和非法网络贷款,遇到“放贷机构”和“信贷专员”主动联系要小心谨慎,避免个人财产遭受损失;
3.保管好个人身份证件及个人隐私,不向他人出借身份证件及银行卡;
4.如遭遇非法放贷、“套路贷”和暴力催收,及时寻求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
如有下列行为的线索请立即举报
1.非法放贷、暴力讨债、非法设立金融机构和非法开展金融业务的线索。
2.银行保险机构和从业人员涉黑涉恶问题的线索。
3.银行保险机构在日常经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
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理局举报电话:0951-6363430(受理电话时间为工作日 8:30-18:30)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总队举报电话:0951-6136166(受理电话时间为工作日 8:30-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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