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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州路桥区一名六年级男生放学后被家长发现眼角红肿,称被老师“揪住耳朵,脑袋撞到课桌”,住院观察三天。6月12日,记者从区教育局了解到,涉事老师行为失当,已被停职反省。
峰江街道中心小学是一所公办小学,小宝(化名)就读于该校六年级。“7日放学回来,发现他眼角明显红肿。”小宝妈妈12日告诉记者,孩子自述,当天下午上科学课,任课老师徐某进入教室后宣布要考试,小宝说了句“又考试啊”,引起老师不满,被揪住耳朵从座位上拎起来,将脑袋撞向课桌。
当晚家长向学校求证此事。“这时才有其他老师和我说,小宝是在课堂上受伤,之后做了冰敷。”家长表示,事发后当事老师一直没来说明情况以及道歉。
家长告诉记者,事发第二天孩子出现发抖、流鼻血等情况,去医院检查后医生建议住院观察。同一天家长报警,派出所民警到医院做笔录。
记者12日多次致电峰江小学丁校长,但其手机一直无人接听。此前,丁校长在接受“橙柿互动”采访时称,老师和孩子在课堂上有肢体接触,但不存在打孩子的情况。
“教育局10日得知此事,迅速成立调查组。经查,在考试中学生违反课堂纪律,老师处置失当。教育局已要求涉事老师停职、深刻反省,督促学校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坚决避免同类事件再次发生。”区教育局副局长张灵锦12日告诉记者,经了解,老师和学生在课堂上起冲突,揪了学生耳朵,但没有主动将其撞向课桌,“不管如何,课堂上发生学生身体伤害事件,教育部门是零容忍的。”
小宝家长告诉记者,孩子11日出院,12日已回校上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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