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创新药、疫苗来说,“附条件批准”无疑是一条捷径。根据CDE规定,药物临床试验期间,符合以下情形的药品,可以申请附条件批准:

1.治疗严重危及生命且尚无有效治疗手段的疾病以及公共卫生方面急需的药品,药物临床试验已有数据显示疗效并能预测其临床价值的;


(相关资料图)

2.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急需的疫苗或者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认定急需的其他疫苗,经评估获益大于风险的。

该类药物关键性临床的“终点、时间”等方面都可以缩短。过去几年,不少国内创新药都是通过这一路径,加速了上市的过程。

当然,这样的“红利”将只属于进度领先的选手。

8月24日,CDE下发《药品附条件批准上市申请审评审批工作程序(试行)(修订稿征求意见稿)》规定:

某药品获附条件批准上市后,原则上不再同意其他同机制、同靶点、同适应症的同类药品开展相似的以附条件上市为目标的临床试验申请。

对于药企来说,如何抓住红利或利用好这一规则,无疑非常关键。

/ 01 / 一条更快的上市通道

“附条件批准上市”是一条捷径,申请该条件上市的药物,在临床方面拥有诸多绿色通道。

第一,能够用可能预测临床获益的替代终点上市。对于不同的适应症,都有着其固定的金标准。例如,肿瘤治疗的金标准必然是生存期的延长。然而,部分肿瘤生存期较长,导致一款药物的临床周期或许会很长。在这一背景下,若有能力采用“附条件批准上市”上市的企业,就可以采用间接反映临床获益的终点指标替代,例如客观缓解率等。这一背景下,无疑会大幅缩短临床周期,加快上市时间。

第二,可以早期评估临床获益的中间临床终点。中间临床终点一般是指在治疗慢性或渐进性进展疾病的临床获益评价中,通常认为短期临床获益很可能预测长期临床获益。例如,治疗多发性硬化病的药物在获得常规批准时需要提供2年的用药临床疗效评价,而在附条件批准时,中间临床终点指标则可以是1年的用药疗效评价。

第三,可以用早期临床试验数据申请上市。早期临床试验数据,通常是指在开展确证性临床试验前所获得的临床数据。根据早期临床试验数据,可合理预测或判断其临床获益的,可以在完成确证性临床试验前申请附条件批准上市

例如,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急需的中药新药,高质量的中药人用经验数据或设计良好的临床研究总结可视为早期临床试验数据。

此外,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急需的创新疫苗,可考虑采用Ⅲ期临床试验期中分析数据支持附条件批准上市。

/ 02 / 首个撞线选手先发优势明显

当然,对于这样的“捷径”,讲究速度优先。

正如上文所说,根据新规,某品种附条件批准上市后,其他同类品种将不被允许开展临床试验。这意味着,率先拿到“附条件批准”资格的药物将会建立一定优势。

例如,在疫苗的Ⅲ期临床试验中,有资格的选手可以按照方案设计开展1-2次期中分析,由独立的数据监查委员会(IDMC)对期中数据进行审核,当期中分析结果显示试验疫苗在保护效力方面表现出优于安慰剂对照组并达到预先设定的标准,能够提示获益大于风险时,可申请附条件批准疫苗上市。

而一旦其完成卡位之后,后来者将只能根据完整的关键性临床数据,才能拿到上市资格,在时间方面,将会显著落后。

不仅是创新药,仿制药、生物类似药、参比试剂均是如此。三类药物中,若有选手率先脱颖而出,在领头羊转为常规批准之前,后续选手将不能申请上市。

例如,在我国附条件批准上市的生物制品,在其转为常规批准之前,不批准该品种生物类似药上市注册申请。

这样的规则,对于拥有先发优势的企业来说,将会进一步放大其药物的商业价值。从大环境来说,这也将会进一步推动企业源头创新的决心,以走出内卷的怪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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