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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期间,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持续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全面排查整治违规校外培训行为。通过检查发现仍然有个别培训机构和个人无视国家“双减”政策违规组织学科培训,校外培训监管部门现场劝退或疏散参与培训学生  304人,退还家长剩余学费3.15万元。现将近期17起违规组织培训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曝光,敬请广大学生和家长警醒和防范。
一、洛宁县查处4起机构违规培训
1.7月14日,洛宁县教体局日常巡查中发现,位于洛宁县翔梧路中段民宅内有违规机构组织学生培训。经核查,该培训机构是一家无证无照机构,无具体名称,负责人为冯XX,身份证号410328XXXXXXXX5821,现场正在组织26名学生进行学科培训,其中6人已交费,每人400元,共收费2400元。
处理结果:一是现场对机构负责人冯XX进行批评教育,学习“双减”政策,责令停止违规学科培训行为,写出保证书,保证不再开展违规培训;二是督促该机构负责人将2400元退还家长,现已全部退完;三是登记学生信息并建立台账;四是将该机构列入巡查台账,保持持续追踪,防止其死灰复燃。
2. 7月14日,洛宁县教体局日常巡查中发现,位于洛宁县翔梧路中段民宅内有违规机构组织学生培训。经核查,该培训机构无证无照,无具体名称,负责人为杨XX,身份证号410328XXXXXXXX0324,现场正在组织20名学生进行学科培训,每人交费299元,共收费5980元。
处理结果:一是现场对机构负责人杨XX进行批评教育,学习“双减”政策,责令停止违规学科培训行为,写出保证书,保证不再开展违规培训;二是现场督促该机构负责人将5980元退还家长,现已全部退完;三是登记学生信息并建立台账;四是将该机构列入巡查台账,保持持续追踪,防止其死灰复燃。
3. 7月19日,洛宁县教体局日常巡查中发现,位于洛宁县经局村经九巷民宅内有违规机构组织学生培训。经核查,该培训机构无证无照,无具体名称,负责人为白XX,身份证号410328XXXXXXXX5560,现场正在组织37名学生进行学科培训,其中5人已交费,每人交费350元,共收费1750元。
处理结果:一是现场对负责人白XX进行批评教育,学习“双减”政策,责令停止违规学科培训行为,写出保证书,保证不再开展违规培训;二是督促该机构负责人将1750元退还家长,现已全部退完;三是登记学生信息并建立台账;四是将该机构列入巡查台账,保持持续追踪,防止其死灰复燃。
4. 7月19日,洛宁县教体局日常巡查中发现,位于洛宁县经局村经九巷民宅内有违规机构组织学生培训。经核查,该培训机构无证无照,无具体名称,机构负责人为王XX,身份证号410328XXXXXXXX971X,现场正在组织20名学生进行学科培训,每人交费400元,共收费8000元。
处理结果:一是现场对负责人王XX进行批评教育,学习“双减”政策,责令停止违规学科培训行为,写出保证书,保证不再开展违规培训;二是督促该机构负责人将8000元退还家长,现已全部退完;三是登记学生信息并建立台账;四是将该机构列入巡查台账,保持持续追踪,防止其死灰复燃。
二、新安县查处2起机构违规培训
1.7月20 日下午,新安县教体局根据群众投诉线索,查处了位于新安县老城火车站胡同内的汉关幼儿园正在进行违规学科类培训。经核查,该机构为一家幼儿园,机构负责人:赵XX,身份证号410 32319XX0614XXXXX。该机构有4名从业人员和100名学生,违规开展学科培训。
处理结果:一是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立即关停整改。二是宣讲中央“双减”政策及相关条例。三是要求机构在一周内完成学生退费,张贴封条。四是将该机构列入无证机构巡查台账,保持高密度巡查和持续追踪,防止其死灰复燃。
2. 7月26日,新安县教体局根据群众投诉线索,查处了位于新安县君浩书香苑12号楼4单元内正在进行的违规学科类培训。经核查,该机构为一家无证无照机构,机构负责人:陈某,身份证号:410323197XXXXXXX27。该机构有1间教室、1名从业人员和9名学生,违规开展学科培训。
处理结果:一是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现场疏散学生。二是当场下达停办通知书,宣讲中央“双减”政策及相关条例。三是要求机构在两日内完成学生退费,撤离桌凳并写出保证书。四是将该机构列入无证机构巡查台账,保持高密度巡查和持续追踪,防止其死灰复燃。
三、宜阳县查处1起机构违规培训
1.7月20日,宜阳县教育体育局根据群众投诉,在宜阳县香鹿山城市花园19号楼E单元内有机构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经核查,该机构为一家无证无照机构,教体局及时联系属地镇中心校和各职能部门,迅速行动,采用联合执法,依法依规查处该违规培训。联合执法人员到达培训地点,发现大门紧闭,屋内没人。
处理结果:一是在举报地点门口贴封条、关停通知书以及告知书。二是将该举报地点列入巡查台账,保持持续追踪,防止其死灰复燃。三是通过新闻媒体对该举报地点进行曝光,形成警示震慑效应。四是告知社会及学生家长不要安排孩子到该培训点参加培训。
四、瀍河区查处1起机构违规培训
1. 7月24日,瀍河区教体局根据群众投诉线索,查处了位于北窑街道启明西路68号院3号楼2单元401室内正在进行的违规学科类培训。经核查,该机构为一家无证无照机构,机构负责人为高X红,身份证号410311197XXXXXXX34。该机构有1名从业人员和5名学生,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其中5人已交费,每人480元,共收费2400元。
查处结果:一是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当场疏散学生。二是对其下达停办通知单,并宣讲中央“双减”政策及相关条例,责令写出《停止违规办学承诺书》。三是现场督促该机构负责人将剩余学费1100元退还家长,现已全部退完;四是将该机构列入巡查清单,每日重点巡查,防止死灰复燃。
五、伊川县查处1起机构违规培训
1. 7月24日,伊川县教体局在联合专项检查中发现,位于伊川县城关街道方豪酒店内有违规机构组织学生培训。经核查,该机构是一家无证无照机构,名为巨人素养中心,机构负责人为尚XX,身份证号码为410323XXXXXXXX2549,该机构有2名从业人员和12名学生,违规开展学科培训。
处理结果:一是现场约谈该机构负责人,宣讲“双减”政策,进行批评教育,立即停止违规办班行为;二是对该机构下发停办通知书,保证今后不再开展违规培训;三是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现场疏散老师和学生;四是保持高密度巡查和持续追踪。
六、涧西区查处3起机构违规培训
1. 7月18日,涧西区教体局在暑期机构治理日常巡查中发现,位于辽宁路华阳世纪中心53号楼5楼502室内有违规机构组织学生培训。经核查,该机构名为丹晨教育,机构负责人:潘某,身份证号:410311198XXXX253X。该机构有1间教室和30名学生,违规开展学科培训。
查处结果:一是对其宣讲国家“双减”工作政策,要求其务必遵守国家各项政策规定。二是下发停止办学通知单,责令其立即停止违规办学行为,并写出保证书,承诺不再违规开展培训活动。三是要求该机构负责人退费并妥善遣散学生。四是将该机构列入无证机构“回头看”台账,并对其持续进行追踪,防止其再次出现违规培训行为。
2. 7月18日,涧西区教体局在暑期机构治理日常巡查中发现,位于涧西区联盟路与天津路交叉口文兴现代城9楼有违规机构组织学生培训。经核查,该机构为一家无证无照机构,机构负责人:邴某,身份证号341282199XXX51276。该机构1间教室、1名从业人员和9名学生,违规开展学科培训。
处理结果:一是对其宣讲国家“双减”工作政策,要求其务必遵守国家各项政策规定。二是下发停止办学通知单,责令其立即停止违规办学行为,并写出保证书,承诺不再违规开展培训活动。三是要求该机构负责人退费并妥善遣散学生。四是将该机构列入无证机构“回头看”台账,并对其持续进行追踪,防止其再次出现违规培训行为。
3. 7月18日,涧西区教体局在暑期机构治理日常巡查中发现,位于涧西区联盟路与天津路交叉口文兴现代城6楼有违规机构组织学生培训。经核查,该机构名为华大教育,机构负责人:王某,身份证号:410426199XXX0028。该机构有3名学生,违规开展学科培训。
处理结果:一是对其宣讲国家“双减”工作政策,要求其务必遵守国家各项政策规定。二是下发停止办学通知单,责令其立即停止违规办学行为,并写出保证书,承诺不再违规开展培训活动。三是要求该机构负责人退费并妥善遣散学生。四是将该机构列入无证机构“回头看”台账,并对其持续进行追踪,防止其再次出现违规培训行为。
七、西工区查处3起机构违规培训
1. 7月25日下午,西工区教体局根据群众投诉,查处了位于凯旋东路57号天仁凯旋商务2楼内正在进行的违规学科培训,经核查,该机构为一家托管类机构,名为小梯托管,机构负责人李X,身份证号:4103221986XXX7710。该机构有1间教室、1名教师和10名学生,违规开展学科培训。其中8名学生已交费,每人500元,共收费4000元。
处理结果:一是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当场疏散学生。二是对其下达停办通知单,并宣讲中央“双减”政策及相关条例。三是限期内清退学生费用4000元。四是对该机构进行全网曝光。五是将该机构列入巡查清单,每日重点巡查。
2. 7月26日下午,西工区教体局根据群众投诉,查处了位于国花宝居10号楼内正在进行的违规学科培训。经核查,该机构为一家无证无照机构,机构负责人董X,身份证号:4103291986XXX0537。该机构有1间教室、1名教师和5名学生,违规开展学科培训。其中5名学生已交费,每人1000元,共收费5000元。
处理结果:一是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当场疏散学生。二是对其下达停办通知单,并宣讲中央“双减”政策及相关条例。三是限期内清退学生费用5000元。四是对该机构进行全网曝光。五是将该机构列入巡查清单,每日重点巡查。
3.7月24日下午,西工区教体局根据群众投诉,查处了位于新时代大厦805室内正在进行的违规学科培训。经核查,该机构为一家无证无照机构,机构负责人高X,身份证号:4103221986XXX7710。该机构有2间教室、2名教师和10名学生,违规开展学科培训。其中5名学生已交费,每人400元,共收费2000元。
处理结果:一是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当场疏散学生。二是对其下达停办通知单,并宣讲中央“双减”政策及相关条例。三是限期内清退学生费用2000元。四是对该机构进行全网曝光。五是将该机构列入巡查清单,每日重点巡查。
八、汝阳县查处2起机构违规培训
1. 7月15日,汝阳县教体局根据群众投诉线索,查处了位于汝阳县城关镇文化路西段黉学街内正在进行的违规学科培训。经核查,该机构为一家无证无照机构,无具体名称,机构负责人为:李XX,身份证号:41032619XXXXXXX529,现场有培训痕迹,无学生上课。
处理结果:一是对举办者宣讲中央“双减”政策及相关条例,责令其停止办班;二是签订保证书,保证今后不再开展学科培训业务;三是将该机构列入学科类无证机构巡查台账,保持高密度巡查和持续追踪。
2. 7月20日,汝阳县教体局根据群众投诉线索,查处了位于汝阳县城关镇人民路东段邮政局附近一居民楼内正在进行的违规学科培训。经核查,该机构为一家无证无照机构,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号:41032619XXXXXXXX28,该机构有 1名从业人员和8名学生,违规开展学科培训。
查处结果:一是对其宣讲国家“双减”政策,责令举办者立即停止违规办班行为,并写出保证书;二是立即要求该机构负责人清退学生学费;三是登记学生信息并建立台账。四是将该机构列入巡查台账,保持高密度巡查和持续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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