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233版)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 商业承兑汇票


(资料图)

应收票据组合2 银行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 账龄组合

B.当单项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取得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 账龄组合

公司本期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合计计提坏账准备38,777,905.16元,转回或收回坏账准备2,505,044.39元,本期核销坏账0.00元,期末坏账准备合计125,893,810.98元。

(二)合同资产减值情况说明

合同资产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减值准备。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均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反之则确认为减值利得。实际发生减值损失,认定相关合同资产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

公司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1,360,522.27元,转回或收回减值准备3,050,887.38元,期末减值准备合计5,287,501.09元。以上均包括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及重分类至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

(三)长期资产减值情况说明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1、商誉减值情况说明

公司于2016年度收购北京东经天元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经天元)、北京互联立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互联立方)80%股权、收购北京元恒时代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恒时代)100%股权,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商誉463,481,669.77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商誉的账面原值463,481,669.77元,商誉减值准备380,041,573.45元,商誉净值83,440,096.32元。

本公司将东经天元、互联立方、元恒时代分别作为单独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以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其可收回金额与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进行比较以确认商誉是否减值。未来现金流预测基于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历史业绩、发展规划及市场分析确定,对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未来现金流预测的关键假设包括: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持续经营、预计未来营业收入增长率、预计毛利率、相关费用等,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未来现金流预测的主要参数如下:

公司在对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未来现金流预测基础上,委托北京坤元至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东经天元、互联立方、元恒时代以2022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进行了评估,评估目的为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提供其申报的含商誉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于评估基准日的可收回价值参考意见。评估结果为东经天元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可收回价值12,200.00万元(京坤评报字[2023]0246号),互联立方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可收回价值590.00万元(京坤评报字[2023]0234号) ,元恒时代可收回价值22.53万元(京坤评报字[2023]0231号)。经测试,东经天元、互联立方、元恒时代账面已确认的商誉本期减值共计31,378,952.96元。

2、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情况说明

中澳电子商务平台是由子公司北京东经天元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瀚明伟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建立的,该平台将通过招募中小型具有有效建筑资质的建筑商,按照年开发量十套以上的会员标准,通过信誉评估,注册成为会员,会员结合线上线下资源,销售建材商品,同时提供定制化产品服务。截止2022年12月31日,该平台实际投资共计2,200.00万元,其中东经天元投资1,100.00万元,瀚明伟业投资1,100.00万元,已经完成开发、测试工作,具备投入运营能力,截止2022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为80万元,未发生减值。

三、核销资产情况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了清理。具体情况如下:

固定资产处置情况: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共处置固定资产原值744,790.20元,处置的固定资产已计提折旧505,455.12元,剩余净值239,335.08元。本次处置固定资产主要为办公设备等,处置涉及交易对方均为无关联第三方公司,处置方式为报废、出售,报废损失为20,876.93元,处置损失为199,628.15元。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减值准备转回及核销资产事项使公司2022年度利润总额减少81,262,585.81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经营现金流没有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情况,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五、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事项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六、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说明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说明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审批程序合法,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处理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300344 证券简称:立方数科 公告编号:2023-018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8月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8月4日至2021年8月13日,公司内部公示了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2021年8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1年8月20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公告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调整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中有5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该59名离职员工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10人调整为51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原3,200万股调整为2,618万股,作废582万股。

2、根据《激励计划》和《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1-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779,847.35元,未达到上述规定的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故公司董事会决定作废本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047.2万股。

本次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29.2万股,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剩余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70.8万股。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实质性影响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监事会意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的授予的激励对象及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未能归属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

3、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立方数科本次作废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作废事项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激励计划实施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300344 证券简称:立方数科 公告编号:2023-019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

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3、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上午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上午10:00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皋城东路与经二路交口公司会议室。

6、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6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6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一)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如下: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2022年度述职报告。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二)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内容请详见刊登在2023年4月21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3年5月17日上午9:00至11: 00,下午14:00至16:00

2、登记地点:安徽省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皋城东路与经二路交口公司会议室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及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的《股东证券账户卡》、《居民身份证》、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和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请在2023年5月17日16:00前传至公司证券中心。来信请寄:安徽省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皋城东路与经二路交口公司证券中心收,邮编:237009(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人:项先生

会议联系电话:0564-33361501

会议联系传真:010-63789321

联系地址:安徽省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皋城东路与经二路交口

邮政编码:237009

邮箱:yaowei@isbim.com.cn

3.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股东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居民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六、备查文件

1、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一: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附件一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344 投票简称:立方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9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采用互联网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备注:没有事项请填写“无”。

附件三: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 作为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公司)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投票说明: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在栏外划“√”或全部空白的,视为弃权。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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