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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2日,据云南省财政厅消息,围绕云南省2023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7个方面的重点任务,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具体措施,安排了相关预算资金,全力促进有关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安排省级财政科技资金38.1亿元,主要用于支持重点领域开展核心技术攻关,支持生物多样性与生态安全、生物种业、绿色铝基材料等领域创建国家级平台,支持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建设技术创新中心等省级创新平台,推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安排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5亿元,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

着力壮大口岸经济、园区经济。安排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5亿元,支持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和开发区符合条件的项目建设。分别安排5亿元、2亿元、2亿元,用于支持磨憨、瑞丽、河口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着力促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安排5亿元,用于中老铁路国际货运物流补助。安排0.5亿元,落实“公转铁”补贴政策。

为推进重点产业加快发展,安排省级高原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实施农业投资奖补和重点农业企业新增贷款贴息;安排能源保供财政引导资金10亿元,重点支持电煤保供、煤矿“五化”改造、煤矿重大灾害治理等。安排省级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支持数字经济加快发展。

筹措安排了省级综合交通建设资金,支持县域高速公路“互联互通”、铁路“建网提速”、民航“强基拓线”、农村公路“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安排30亿元,支持滇中引水工程提速建设。安排24亿元,支持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安排2亿元,支持符合条件的现代物流体系建设项目。统筹安排相关资金,支持开展新能源汽车以及家电下乡、发放“彩云”系列消费券等促消费活动。

持续做好民生保障。统筹安排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24亿元,支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安排7亿元,对绿美城市、绿美乡镇等建设中成效突出的县(市)区进行奖补。统筹省级资金对2022年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成功典型案例涉及的县(市)区实施以奖代补激励支持。统筹农业生产发展、农田建设补助、生猪调出大县奖励等资金,支持粮食生产、生猪产业发展等,确保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及时下达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奖励资金,增强各地落实农业人口市民化政策的财政保障能力。积极筹措安排中央、省级就业补助资金,支持各类就业政策落实。(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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