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介绍

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Shengli College China University Of Petroleum)成立于2003年3月,成立时名称为石油大学胜利学院,2005年3月更名为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学院地处胜利油田生产基地所在地,位于黄河三角洲中心城市,即有着石油之城、生态之城美誉的山东省东营市。学院充分发挥国家大型石油石化生产基地的行业、资金优势和“211工程院校”的师资力量、学科专业、学术研究和教学管理优势,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具备了综合实力和服务行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建设的能力。被中石化集团授予“庭院式花园”称号。

二.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荣誉

学院依托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的师资力量、学术研究、教学管理优势,胜利石油管理局国家大型企业实实训优势,东营市人民政府政策、财政支持,学院的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中国科学研究评价中心等机构发布中国独立学院竞争力排行榜,2017年学院全国排名43,连续3年居全省独立学院第一名。在省民政厅社会组织评估中授予“5A”的最高等级;新浪山东教育盛典连续两年授予“山东最受网民欢迎的独立学院”。

三.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硬件设备

学院教学设有油气工程学院、化学工程学院、机械与控制工程学院、文法与经济管理学院、教育与艺术学院、基础科学学院、医学系。开设资石油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自动化、软件工程、护理学、法学、学前教育等27个本科专业及油气开采技术、应用化工技术、药学等15个专科专业。专业涵盖理、工、文、法、教育、管理、艺术、医学等8大学科门类,形成理工科为主,石油石化专业特色鲜明,文理兼备的专业结构体系。

四.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历史发展进程

1979年6月,经山东省革命委员会批准成立的胜利油田师范学校。

1981年4月,根据胜利油田基础教育师资培训的需要,在胜利油田师范学校的基础上,成立了胜利油田教师进修学院。

1983年5月,胜利油田教师进修学院更名为胜利油田教育学院,承担普通专科学历教育任务。

1985年8月,经国家教育部备案,石油工业部批准,成立胜利油田师范专科学校。

创建于1973年省部级重点中专——胜利油田卫生学校于2006年并入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成为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医学系。

自中国石油胜利学院成立以来,始终以发展为主题,以教学为中心,坚持科学定位、规模适度、特色鲜明、内涵发展的办学思路,努力提升学院核心竞争力。学院的教学科研、专业建设、队伍建设、基础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整体办学水、人才培养质量明显提高,学院综合实力和服务地方经济建设能力显著增强,实现了健康快速发展。

2014年,胜利石油管理局、中国石油大学、东营市人民政府决定共建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学院的发展进入新的阶段和机遇。

五.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规模及占地面积

学院占地面积1500多亩,建筑面积30万方米,建有现代化的多媒体教室、实验室、网络微机教室、语音室、图书馆、体育运动场馆、学生公寓、饮食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等教学和生活设施,办学条件完备,生活服务设施齐全。学院现有15个系部,开设石油工程、资源勘查工程、油气储运工程、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计算科学、自动化、法学、学前教育、市场营销、汉语言文学、对外汉语、英语、音乐学、艺术设计、护理学等20个本科专业。

六.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师资力量

学院建有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具有较高教学水和较强科研能力的教师队伍。现有专兼职教师600多人,其中教授、副教授260余人。多年来,学院在办学过程中,充分发挥胜利石油管理局国家大型石油石化生产基地的资金、行业优势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国家石油、石化高层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重要基地的师资力量、学术研究、学科专业及教学管理优势,坚持科学定位、规模适度、特色鲜明、内涵发展的办学思路,以发展为主题,以教学为中心,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努力提升学院核心竞争力。

七.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招生对象及地区

1、录取批次:

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院各专业录取批次为准。

2、录取原则:

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本着公、公正、公开、择优原则录取。对实行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3、进档考生排序方法:

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对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进行排序。

4、录取专业确定办法:

对于达到录取资格的进档考生,在我院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按照“专业清”原则确定录取专业;无男女比例要求,无专业志愿级差,无单科要求,无加试要求。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随机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录取额满无法调剂时,将予以退档;对不符合国家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录取资格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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