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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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公布

为严格落实国家“双减”政策,根据《河南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设置和管理指南(试行)》和《安阳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方案》通知要求,经各县(市、区)文化旅游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截至7月11日,新增47家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已取得文化艺术线下培训办学资质,目前全市共计120家。安阳市第二批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如下。

安阳市第二批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

林州市(30家)

滑县(9家)

内黄县(1家)

汤阴县(2家)

文峰区(3家)

北关区(1家)

龙安区(1家)

致全市家长朋友关于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的一封信

亲爱的家长朋友:

您好!安阳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为持续巩固“双减”工作成效,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切实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在此温馨提醒大家:

一、选择正规机构

请家长朋友们理性看待校外艺术培训,不要盲目跟风。您的孩子确有培训需求,请务必查看并核实培训机构是否“证照齐全”,自觉抵制“无证无照”和“证照不全”的违规机构。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应取得有效的《河南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审核同意书》和《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并悬挂于机构显着位置,证、照地址应与实际地址相符,办学内容应与机构办学审核同意书所载范围相符。不参与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变相、超范围组织的学科类培训。

二、合理缴纳费用

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分期、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单次收费不超过5000元。家长朋友如遇到诱导缴纳超期费用或贷款缴纳培训费的行为,应果断拒绝。

三、签订规范合同

参加培训前应与培训机构签订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明确培训项目、培训要求、培训收退费及违约责任、争议处理等内容,主动索取正规收费发票,防止出现“卷钱跑路”的情况,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切勿听信销售人员口头承诺,提防合同出现“概不退费”等霸王条款。

按照教育部等十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各地会在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将规范非学科类培训作为重大民生工程进行部署。截止到2023年6月底,各地非学科类培训政策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基本健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基本解决。到2024年,非学科类培训治理成效显着,家庭支出负担有效减轻,非学科类培训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明显提升。

今年上半年,我局将按照《河南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与管理指南》对现有机构进行全面排查治理,责令不符合设置标准的机构对标整改,将存在经济纠纷等问题机构列入黑名单,将已取得办学审核同意书的机构纳入白名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对2023年6月底前仍不能完成整改的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市民如果遇到相关问题,可拨打安阳各县(市、区)文广旅部门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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